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耶 和 华 神 用 地 上 的 尘 土 造 人 , 将 生 气 吹 在 他 鼻 孔 里 , 他 就 成 了 有 灵 的 活 人, 名 叫 亚 当。 – 创 世 纪 2:7
在圣灵没降下以前,以恩膏方式传受圣灵。人的灵来自上帝,基督把复活的灵授于使徒。约7:39 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赛32:15 等到圣灵从上浇灌我们,旷野就变为肥田,肥田看如树林。人的灵是人的一部分。圣经说,人的灵是全能上帝的气息,在上帝创造的起初吹入人体中的。正是人的灵给了我们生命品质,魂让我们产生自我意识与情感。神吹入人体的气息乃是神良善的品质。人的灵包括我们的智力、情感、恐惧、激情和创造力。正是这个灵,为我们提供了独特的领悟与聪明(约伯记 32:8,18)。使徒保罗说,“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哥林多前书 2:11)。人一死尘土要归回大地,像原来那样;灵也要归回赐灵的神。(传道书 12:7;参约伯记 34:14-15;诗篇 104:29-30)。每个人都有一个灵,它是不同于动物的“灵”,或生命。上帝造人不同于动物,因为他“按着神的形象”创造了我们 (创世纪 1:26-27)。因此,人能够思考、感觉、爱、设计、创作以及享受音乐、幽默与艺术。正是因为人的灵魂,我们才有了地球上其他生物所没有的“自由意志”。
在从古至今的宗教、哲学和神话中,被描述为决定前生今世的无形精髓,居于人或其他物质躯体之内并对之起主宰作用,是一种超自然现象;灵魂亦可脱离这些躯体而独立存在,也有认为灵魂是永恒不灭的。一个人肉体消失后,其灵魂是否存在,存有争议。人生哲学、宗教信仰和神话故事相辅相成,是影响人类灵魂观的三个文化范畴。现代,一些科学家运用 模因 和量子学说探讨灵魂问题,他们也认为与生命基因类似,每一个人都具有自己独特的灵魂,并主宰着思想、情感、梦境、幻觉等潜意识,随着生老病死而变化。很少人曾经历濒临死亡之际失去意识的状态,因此无法想像死亡将带给人们什么样的感觉。学者普遍觉得,那只不过是人们因为渴望相信“死亡并非终点”而产生的情绪性念头。“恐惧管理理论”主张:“心灵延续”的信念以及其他一些比较隐晦的想法、行为与心态,都是人们为了减轻对“自我不存在”的极度焦虑,因而产生的反应。其支持者认为,人的心中都存在着一套秘密防御机制,专门用来抑制对死亡的恐惧。
在堕落中,人的灵受损。当亚当犯罪,他与神相交的能力被破坏;那天,他的身体没有死,但他的灵死了。从那时起,人的灵受到了堕落的影响。救恩之前,一个人以灵性死亡为特征 (以弗所书 2:1-5;歌罗西书 2:13)。与基督的关系,重新使我们的灵有生气,使我们一天新似一天 (哥林多后书 4:16)。上帝吹一口气进入我们的身体,从而使我们的生命深具意义。以西结先知受灵感召到过一个布满骸骨的平原,当耶和华如此说,气息阿,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复活,果然气息进入骸骨,骸骨便活了,并且站起来,成为极大的军队。(西37:9-10)有趣的是,就像人的灵是被神圣地吹进第一个人的鼻孔里一样,圣灵也是被吹入第一个门徒中。”耶稣又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 (约20:21-23)。上帝的气息让亚当活着,而我们,作为基督里新造的人,是神的气—圣灵使我们的灵有生气 (哥林多后书 5:17;约翰福音 3:3;罗马书 6:4)。我们一接受耶稣基督,神的圣灵就以我们不能理解的方式进入到我们里面。使徒约翰说,“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约翰一书 4:13)。当我们让神的灵引导我们的生活,“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马书8:16)。作为神的儿女,我们不再是由我们自己的灵,而是由上帝的灵引导,他引领我们进入永生。
许多人在寻找人生的意义。苏格拉底常到街上拉着人说:“请你告诉我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麽?”答不出来,他又抓住另外一个,问说:“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麽?”传说苏格拉底有个凶悍的妻子,他自己说:“上天给我一个折磨我的太太,使我找不到人生的意义,但是我的太太却成就出一个伟大的哲学家。”每个哲学家都在寻找人生的意义,但是如果没有遇见神、我们仍然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普天颂赞第八十首《灵气歌》:
愿主灵气吹我,使我得新生命,使我能爱我主所爱,行主所要我行。
愿主灵气吹我,直到我心洁清,使我志愿与主合一,勤工或耐苦辛。
愿主灵气吹我,使我全人成圣,使我凡躯有主圣火,射出无限光明。
愿主灵气吹我,赐我不死之身,使我能够与主同享,完全永恒生命。
气息与人的性命攸关,生命的源头是上帝,甚至上帝的灵也好像气息一样,充满创造力和生命力。有些人休克晕倒,呼吸困难,需要有人帮助人工呼吸,好让生命之气吹入,恢复生命力。每个人只要气息一断,群医也束手无策。事实上,上帝要是取去人的最后的一口气,人的灵离开身体,生命便结束了。徒1:7-8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英国考古学家宗教学家爱德华·泰勒爵士认为灵魂(Soul)概念是宗教最核心的内容,没有灵魂就没有超自然,没有超自然就没有宗教信仰。通过比较世界各宗教的灵魂概念可得知大体上有两个共同点:第一,灵魂是人或物的一切思想、情感、行为的主宰。第二,灵魂主宰人的同时也可以独立存在,再进一步,灵魂是不灭、不会随肉体死亡,灵魂为无形、无生、无灭,与肉体对立。这种肉体与灵魂的对立在不同宗教大抵相同,例如在基督教中,灵魂不朽、上帝存在、意志自由构成宗教神学的基础。伊斯兰教也大抵如此。佛教承认因果报应,生死轮回,但是并不重视“神不灭”的概念。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把物质和灵魂对立起来,一个思考中的自己是唯一可以确认的存在,直到佛洛伊德创建心理程序的模型,首次提出一种动态的潜意识理论,才破除了笛卡儿的我思。对弗洛伊德而言,思绪产生的程序,非主体直接反思所能探知。自历史角度观之,马克思意识型态的分析早于弗洛伊德,但后者更将主体性之不明视为根本。二者之后,人实践的目标,及用来合理化其目标的想法,其构成核心不外乎弗洛伊德的性心理史,和马克思的社会阶级角色。
山海经中记载着精卫填海、刑天夏耕等神话故事都是灵魂不死的古代传说。有的现代学者认为,老子的“死而不亡者寿”是灵魂不亡说。他们认为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和宗教哲学等精神财富是源于人类灵魂的,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日益丰盛,并试图以此说明肉体可能死去,而灵魂不亡。爱德华·伯内特·泰勒分析原始人如何从头脑中产生灵魂的概念,他归因是两类生物学问题构成,第一是生、病、死的分别,开始独立思考的人类开始发现人在生时有感觉有思想有行动,人死后皆无感觉无思想无行动,这令原始人关联地想到人死必是某一种东西的缺失。例如当他看见同伴的死,他会认为他比昨天一定是没有了“什么”,这个“什么”就是一种令人有生气有活力的东西,甚至进一步推想灵魂是从呼吸中离去,甚至经血液流出而离去。第二是出现于梦幻中的人的形象,梦境可以看到梦幻的影像,诸如看见远方,原始人认为睡眠是有某一种东西离开了人体令人可察看远方,也由此产生灵魂概念,睡眠时灵魂暂离人体,而死亡则是永久离开。由于原始人不愿意经历死亡,人们便想出各种方法与灵魂联系、祈求灵魂甚至操控灵魂,故形成灵魂崇拜,灵魂崇拜通常基于生老病死。例如云南佤族认为腹中胎儿,灵魂尚未来附,为使婴儿降生,必须通过叫魂的仪式,否则婴儿必定死亡。又例如缅甸克伦人认为灵魂会于人睡眠时出走,长时间不回身体,人就得病,因此当人在生病或死亡,其他人就会围绕病人跑,以求抓回灵魂。而死亡更有不同仪式配合,例如西藏的天葬,就是借助灵物秃鹰把死者不灭的灵魂带往永生世界。
泰勒进一步提出万物有灵论,指出由于原始人把自己定为中心,灵化身边之动植物及无生命之器物星辰,故此令万物皆有灵。孔德由此推断万物有灵为物神崇拜的先导。泰勒分析了几个原始民族,加勒比人语言中“灵魂”、“生命”、“心”皆为同一词语,汤加人认为灵魂住在心中,巴索托人认为人死是心的离去,病愈是心的回来。另一宗教学家缪勒发现几乎所有用来称呼灵魂的词皆与呼吸有关,澳洲土著中“呼吸”、“精灵”、“灵魂”皆为同一词语,甚至创世记中亦有说上帝用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它鼻孔里,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这说明希伯来人也认为呼吸是赋予人生命力的灵魂。利未记中有提到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也说明血是生命力的灵魂。
印度教根本教义相信灵魂不死和轮回,而灵魂仍是属气体而不是精神态。伊斯兰教中古兰经虽未表示灵魂是物质还是精神,然伊斯兰神学家仍把灵魂视为非常稀薄精微的物体。最早期的基督教大体上仍保持上述之灵魂物质性概念。直到十七世纪初笛卡儿的二元论才把物质及思想对立起来,于是灵魂就变成纯精神的实体。由于灵魂与肉体分离,令人联想到灵魂可独立于肉体,迫使人设想灵魂在人体死后的生活,就产生了宗教的来世观,并设想了天堂和地狱。有些民族认为灵魂会照旧活在地面上,亡灵会回到生前生活的地方。有一些民族认为灵魂会去到地府,例如古代中国就有黄泉之概念,希腊人和罗马人也相信亡灵住在冥国。有些宗教认为亡灵可回到天上,例如基督教,琐罗亚斯德教、佛教等。至于灵魂在新居所的生活,有两种看法,续存论认为这个地方与生前人的世界相同,甚至更好,天国冥府不过是人世间社会的美好化。报应论则认为来生的生活是今生生活的报偿,是对地上生活的奖罚。报应论的出现主要是因社会文明进步,更重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而多于战斗的胜利及个人英雄主义。例如古埃及的死者之书上记载,亡灵将被带到冥府之神面前受审,亡灵必须生前遵守宗教法规,没有违反道德,才可得到来生的幸福。可是报应论常常被宗教祭师利用作索取献祭的手段,而歪曲了报应论的本来意思。
灵魂具有重要的宗教意义,不同的宗教对人死亡后灵魂去向解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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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后灵魂就会烟消云散(原始宗教)。灵魂是生命生灭周期中的一种型态,在死亡时便以另一种方式重生。死后生命,相信死后会再次轮回,进入新生的人或生物体内,例如印度教和(民间信仰化的)佛教。
- 灵魂本身不能离开身体,死后休眠和复活,到未来某个特定时刻可以复活,例如古埃及和其影响的一神教,在复活前形同消失。死后受到神的初步审判,除了为自己的罪悔改并相信耶稣基督是主的人可以直接去天国,或极恶人会直接去地狱外,一般在炼狱或类似的地方等候末日,再作二度审判。(受到的民间信仰和柏拉图影响的基督教如天主教)
- 面临上天的审判死后永生(古希腊和其影响的民间信仰)。
- 死后成鬼(古代中国墨家和古罗马等和其影响的民间信仰),除了伟人成圣外,常人死后灵魂会变成鬼,但不代表是邪恶的,而会保佑子孙,或向杀害本人的坏人报复,所以类似等级较低的神明。
- 灵魂是生物形体的规则和信息,所以是永存但不是永生(柏拉图主义)。
- 灵魂来自一个全能的神灵。在人类的原始宗教中,灵魂的本质就是力量。力量、灵魂和生命是可以彼此互换的观念。这些力量被认为存在于人类和其他生物(包括植物)的生命之中。
以澳洲的原住民为例,他们将灵魂分为内部灵魂(Internal soul)和外部灵魂(External soul)。内部灵魂是整个身体(即物质部分);外部灵魂则是可以离开身体之外的部分。外部灵魂会离开身体,并会停留在图腾(即生物的替身)上。灵魂类似于中国人所说的魂魄(即“魂气”思想与“形魄”),可以被分作“魂”和“魄”两部分,魂主精神,而魄主身形,并有“三魂七魄”之说。传统上认为,当一个人受到惊吓,可能会使魂魄离开身体,若不好好处理的话,人就会步向死亡。因此,当有人因惊吓而痴傻沈昏之时,民间会举行一种特别的“招魂”仪式,闽南与台湾民间信仰则称作收惊,意图使昏迷或痴呆的人恢复神智、起死回生。
在古希腊,他们将人类的生命力区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古希腊语:πνευμα(pneuma),意思是气、水汽、呼吸,源自于原始印欧语*(s)peis。在拉丁语中,称为spiritus,后来形成英语:Spirit,汉译为精神。这类似于中国所说的气。另一个层面,古希腊语:ψυχη(psykhē),在拉丁语中称为anima,也就是英语:Soul,即是灵魂的意思。类似于中国所说的神,或是魂。古希腊语:ψυχη(psykhē)的动词形态,意思为吹凉,或是吹,它意指的是带来生命的呼吸,是人与其他动物得到生命的原则,它的相对语为古希腊语:σῶμα(soma),意译为肉体。在荷马史诗中,古希腊语:ψυχη(psykhē)被用来称呼人死后的鬼魂。从品达开始,古希腊语:ψυχη(psykhē)被用来指称人类之中不朽的部分。
在古希腊,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灵魂是单纯不能加以分解的,有生命和自发性,是精神世界的、理性的、纯粹的,因他有追求世界的欲望,而堕落到地上,被圈入于肉体中,注定要经过一个净化的阶段,灵魂是会轮回转世。其后的新柏拉图主义都有对灵魂作出描述。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曾将灵魂与心理学一同讨论。亚里士多德将《论灵魂》列为“第二哲学”的范畴。对灵魂的定义,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是形式,肉体只是质料,灵魂才是实体。灵魂分为三个部分,有营养、感觉和理性的机能。此三魂分别是生魂(vegetative/nutritive soul)、觉魂(senetive soul)、灵魂(rational soul)。及后来诺斯替主义的灵魂观念,完成了日后西方民间信仰中灵魂的基本概念。
天主教神父利玛窦《天主实义》中所叙述的三魂观即源自于亚里士多德的理论:“西士曰:人有魂、魄,两者全而生焉;死则其魄化散归土,而魂常在不灭。吾入中国尝闻有以魂为可灭,而等之禽兽者;其余天下名教名邦,皆省人魂不灭,而大殊于禽兽者也。吾言此理,子试虚心听之。世有生、觉灵三魂彼世界之魂有三品:⑴草木之生魂下品名曰生魂,即草木之魂是也。此魂扶草木以生长,草木枯萎,魂亦消灭。⑵禽兽之觉魂中品名曰觉魂,则禽兽之魂也,此能附禽兽长育,而又使之以耳目视听,以口鼻啖嗅,以肢体觉物情,但不能推论道理,至死而魂亦灭焉。⑶人类之灵魂上品名曰灵魂,即人魂也。此兼生魂,觉魂,能扶人长养及使人知觉物情,而又使之能推论事物,明辨理义。人身虽死,而魂非死,盖永存不灭者焉。”
明代传教士利玛窦的论述:草木依类而生,依期而长,但因为没有觉魂而不能趋避。禽兽有觉魂、生魂。不具灵魂而不能推论义理,应供口腹,致人恣杀,全无不忍之德。人兼有三魂:灵魂、觉魂、生魂。生魂与觉魂,百年都灭,唯灵魂百年不灭,五常百行,皆从此出。惟人可以知古今,察天地,穷事物。主张阐发“五教”(儒、道、佛、基、回)圣人之奥旨的“儒宗神教”的鸾书文献,其三魂之说或源自《天主实义》的三魂之说。“儒宗神教”的鬼神观里,人是万物之长,因此认为草木仅一魂,曰生魂,禽兽有二魂,一曰“生魂”能知生长走动,二曰“觉魂”能知痛苦与喜乐哀鸣之情。人则有三魂,生魂、觉魂、灵魂。人死之后,如系在世作恶多端之人,乃下地狱,按其罪过受种种磨炼。
基督宗教认为灵魂和身体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但又和身体有密切的关系,灵魂的特点在其道德,灵性和哲学的层面。根据基督宗教共同的末世论,人们死后,灵魂会被上帝审判,最后会永远在天堂(永生)或是地狱(永刑)。天主教认为信徒死后灵魂会暂时在炼狱受罚,直到罪过消除才能上天堂,但其他基督宗教教派无此说法。虽然所有的基督宗教教派(包括天主教、正教会、东方正统教会、福音派、基督教新教)都认为耶稣基督在基督宗教的救赎论中,是决定性的角色。但各教派对于耶稣在其中的角色,个人和宗教仪式作用的见解有很大的不同,大部分基督徒认为若人没有为自己的罪悔改并相信“基督是主”,死后就会在地狱接受永刑。也有些观点认为不义的灵魂会被毁灭而不是永远的受苦(灵魂毁灭说)。而某些天选之人将会得到永生,并与上帝有永恒的关系。
早期基督教将灵魂分作“灵”(pneuma)和“魂”(psyche)两部分:“魂”(即生命力)是血肉的,所有生物都有的;“灵”(智慧或理性等人类的独特表现)则是来自上天的,只有人类才拥有。因此,基督宗教地区会有“人类是万物之灵”之说。《圣经》的原文用词“魂”显示,并未将身体和“魂”加以划分,而且描述“魂”是会死亡的。根据《圣经》的描述,已死信徒的身体可能会改变,与得荣耀的耶稣的身体相似,所以灵魂即使会死也不重要。因受古希腊哲学新柏拉图主义的思想影响,中世纪的基督教信仰中,将人划分为两部分——灵魂与身体,在生之时是不分离的。中世纪最广泛的观点认为灵魂是上帝所创造的,上帝为每一个新身体创造一个灵魂。这想法受到归正宗等克尔文派信徒支持,也为天主教所接受。另一个观点则认为个人的灵魂承自父母。在《新约圣经》中,在基督徒复活之前,在最后审判来临前,死人灵魂暂时栖息的地方有两类:1/指乐园。乐园是义人死后灵魂暂时栖息的地方,是享福的地方,是奖赏义人的地方。耶稣被钉在十字架的时候,有两个犯人和耶稣一同被钉在十字架上: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有一个犯人讥笑耶稣,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耶稣啊,祢得国降临的时候,求祢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32-43)。2/阴间。阴间希腊文的意思是指死人灵魂所在的地方。阴间是恶人死后灵魂暂时栖息的地方,是受苦的地方,是惩罚恶人的地方。。只有作恶之人要遭受报应,死后灵魂下到阴间受苦(太11:23;路16:23),等待最后审判的来临。在最后审判时,死亡和阴间要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结果是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启20:13-14)。
日本神道教的灵魂理论即一灵四魂,一个灵是由四个魂-四魂组成的理论。道教的元神说——除了魂魄说以外,中国的道教的许多派别都认为,人的灵魂是一种拥有识的特殊物质,并称之为“元神”。这种元神有阴阳之分,而经过修炼,使人变为纯阳,就可以控制灵魂进出肉体,他们称之为“元神出窍”,道行高的修行者,可以把灵魂输入别人的身躯,称为“夺舍”。如果输入的身躯是一具死尸的话,称为“借尸还魂”。
印度佛教的灵魂观——徐文明认为,印度佛教坚持人由地水火风四大和合而成,由此产生意识,人死之后四大分离,意识也不复存在,根本没有一个可以与身体分离、离开身体独立存在的灵魂。
中国佛教的灵魂观——佛教本不说灵、肉二元观、灵魂不灭论等。因为佛教的证悟者释迦牟尼对于灵魂与肉体之同异,不予以作答(即无记),亦即否定灵魂与肉体可截然划分为二之想法。而因果报应和轮回关系所联系的是业力。《大庄严论》:“诸婆罗门复作是言:‘若无我者,谁至后世?’时㤭尸迦语诸人言:‘汝等善听。从于过去烦恼诸业,得现在身,及以诸根;从今现在复造诸业,以是因缘,得未来身及以诸根。我于今者,乐说譬喻以明斯义,譬如谷子,众缘和合,故得生芽,然此种子,实不生芽,种子灭故,芽便增长。子灭故不常,芽生故不断。佛说受身亦复如是。虽复无我,业报不失。’”
南传佛教不承认有独一的个体或灵魂存在,不过鬼是确实存在的。要区别的是:鬼并不是灵魂,在南传佛教的教义中,鬼是六道之一的鬼道,与灵魂是完全不同的意思。南传佛教不承认灵魂也不否定灵魂,而是另一种观点。认为某甲死亡后,会因为业力轮回产生另一个新的某乙,也就是生灭连续。在此议题下显然并非一般无灵魂论者所说的某甲死亡后就消灭,也并非一般有灵魂者所认为的,人为一个独立的永恒个体(灵魂)。在佛教传入中国时,由于中国人重视祖先,因而使汉传佛教慢慢变质而发展灵魂观念。由于净土宗佛力救渡信仰的盛行,汉传佛教的丧礼中,一般会诵经超度以引导亡灵早登西方净土,这只是(民间信仰化的)汉传佛教的做法。许多佛教大德,根据佛教的经论义理及事证,主张一般人所谓的人死后出现的灵魂,所指的是中阴身,这是不同于鬼,因为鬼和人都是佛教六道众生之一,灵魂不归属因业报而已趋向轮回的任何一道。如李炳南居士在佛学概要十四讲表所说。
伊斯兰教的灵魂观——伊斯兰教灵魂观所根据的是《古兰经》。其观点认为灵魂是真主(阿拉)所创造的,真主为每一个新身体创造一个灵魂,灵魂是不朽且永恒的,会依是否通过真主的考验,最终会到天堂或地狱,在复活之时,灵魂和身体将会重新复合。 睿智的加百列,如风的训影,思考潦草的 古兰经对于灵魂的描述如下:他们问你精神是什么?你说:“精神是我的主的机密。”你们只获得很少的知识。-古兰经17:85 人们到了死亡的时候,真主将他们的灵魂取去;尚未到死期的人们,当他们睡眠的时候,真主也将他们的灵魂取去。他已判决其死亡者,他扣留他们的灵魂;他未判决其死亡者,便将他们的灵魂放回,至一定期。对于能思维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古兰经39:42
艺术和社会伦理方面的说法——灵魂是指一个人的自我意识,有时候也指人的道德品质。科学对灵魂的解释——一个人对灵魂的了解和其认定灵魂和心灵之间的关系而定。科学上若要确定灵魂是否存在,第一个问题就是无法对灵魂给予唯一且清楚的定义。现在科学界一般认为,意识是大脑运作的结果,人死后意识便会在短时间内跟着消失。
一种广泛流传的都市传奇是二十世纪初的Duncan MacDougall 医生让濒死的人躺在一个秤上,然后量度他们死后体重的变化,他总计做了六次观察,两次失败被剔除,一次在断气瞬间减少3/4 ounce,两次重量渐次流失,一次则得到相反的结果(第五次实验,断气瞬间减轻3/8 ounce,之后重量又突然增加)。他又用15只狗进行相同的实验,并未观察到减轻的现像。面对质疑,Duncan MacDougall 辩解,灵魂会在断气后停留几分钟才离开,但仍无法说明第五个例子。再者,就算测得重量减轻,也无法证明那就是灵魂。犬只实验也相抵触,Duncan MacDougall 自己也坦承,实验过少,不具代表性,无法证明什么,但对外却宣称测得灵魂的重量是21.3公克。之后,Duncan MacDougall 并未考虑如何改进其实验,转而企图利用X光在临终病人身上拍摄灵魂的照片。在丹‧布朗的小说失落的符号(The Lost Symbol)中,提及类似的实验。2001年Lewis E.Hollander曾测试八只濒死绵羊的重量,却发现有短暂增加的情形。而Duncan MacDougall 的实验有瑕疵且结果无法被重复,故视为伪科学。
量子意识假说——美国亚利桑那大学麻醉学系与心理学系教授及意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史都华·哈默洛夫(Stuart Hameroff)认为,意识是脑中一个量子电脑的程式,能在人死后依旧存在宇宙里。而英国物理学家罗杰·彭罗斯(Roger Penrose)同样根据量子理论提出相同新的解释,他们同认为,灵魂的本质是被包容在脑细胞的“微管”(microtubules)结构内,而意识经验正是一种“量子引力效应”(quantum gravity effects)。但此观点尚无确切证据支持,仅是假说。无神论科学家理查·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创造模因一词。类比生物学的基因,模因是文化的基因。
按着平常的说法,一个人是分作两部分的:一,「灵魂」;二,「身体」。灵魂就是人里面不可见的那一种精神东西,身体就是人外面可见的躯壳。这是堕落人类的思想,虽然也有一点理由,但总不能准确。除了神的启示之外,世上没有一种的思想是可靠的。身体是人外面的躯壳,当然是个不错的事实。然而圣经并不将灵魂相混,以为它们是相同的。除了字面上的分别,灵和魂的实质,并不一样。神的话并不是把人分作「灵魂」和「身体」两部分。乃是把人分作三部分:灵、魂、体。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二十三节说:「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这一节圣经,明明将一个整个的人,分为「灵、魂、体」三部分。使徒在这个地方,是说到信徒的「全然成圣」──信徒的全人整个成圣。他说一个人的完全成圣是什么呢?就是他的灵、魂和体的蒙保守。这是很明白的。这一个完全的人,是包含灵、魂、体三部分的。并且这节圣经,也明以为:灵与魂是有分别的;不然,就不会说,「你们的灵与魂」,必定说,「你们的灵魂」了。神既然这样说,就人的灵,和人的魂,必定是有分别的。所以说,人是分作灵、魂、体三部分的。
分别灵和魂,实在有什么关系呢?有,有顶大的关系。关系于信徒的灵命生活顶多,因为信徒若不知道灵的界限到那里为止,他怎能明白灵性的生活呢?不能明白,怎能有灵性长大的生活呢?就是因为信徒不分别,或是不知道怎样分别灵与魂,就叫他们的灵不会长大成人。并且在许多的时候,就要以属魂的算为属灵的,因此就长久居在属魂的生活里,而不更去寻求属灵的。神所分开的,我们若混乱了,就不能无损失。属灵的知识,在属灵的生命里,是有极大的关系的。不过有一最要紧的点,就是信徒是否谦卑,是否愿意受圣灵的教训。若然,圣灵将要在经历上,叫信徒有魂与灵的分别──虽然不一定在知识上都知道这真理。最无知识的信徒,可以丝毫不知魂与灵的分别,而有此二者分别的经历。最有知识的信徒,可以完全知道魂与灵不同的真理,却无一点的经历。最好的,就是不特有这知识,并且有这经历,信徒都是没有这样经历的居多数,所以最好就是让他们知道灵、魂不同的工作,而后追求那属乎灵的。帖撒罗尼迦前书将人分为三部,就是圣经的别处也是有这样的分别。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说:「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剌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使徒在这里,把人非物质的要素分作两部分:「魂与灵」;又以为物质的部分,就是包含有骨节与骨髓,即思念主意之官的。祭司如何将一个整个的牺牲,用刀完全剖解分开,以致里面没有一点能以隐藏;照样主耶稣也要用神的道,将那归向祂的人完全分开,无论是属灵的、属魂的、属身体的,都要一一刺入剖开。魂与灵是可以剖开的,那么,魂与灵必定不是一样的。所以在这里也是以为人是灵、魂、体三元素合组而成的。
我们平常所用的圣经,不将灵和魂严格的按着字面译(许多时候,原文是灵,被译为灵魂,原文是魂,也被译为灵魂),以致读者难以在字面上分别灵和魂。固然在我们的国语里,单说「灵」还可以,若单说「魂」,好象就不成话。但我们实在不应当让我们的语言有这个缺点。我们应当在翻译圣书时,将此字直译出来,好叫后来通行;并月我们看人们翻译属世的书的时候,都是新造出许多名词,怎么我们销行最广的圣书,还不能如此呢?神既然在默示圣书时,分别用灵和魂这两个字,我们就不应当混乱了它们。对于灵字的状词,我们还看见圣经中曾译为「属灵的」(林前2:15,3:1)。但对于魂的状词,就竟然不译为「属魂的」。哥林多前书二章十四节,原文是「属魂的」,却译为「属血气的」。雅各书三章十五节的「属情欲的」,在原文也是「属魂的」。犹太书第十九节,就是最末了一处说到「属魂的」,却被译为「属乎血气」。这是因为译经的人,不敢直译为「属魂的」,并且将同样的魂的状词,译成数式,以致信徒读经的时候,就难于明白灵和魂的分别。
创世记二章七节说:「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命的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神在最初的时候,用尘土造成一个人的模形,然后就将「生命的气」吹入他的鼻孔。这生命的气,一与人的身体相接触,就生出魂来。这个魂,是人的体和灵的总结,所以圣经就称人为「活的魂」。这「生命的气」,就是人的灵,就是人的命源。因为主耶稣告诉我们说:「叫人活的乃是灵。」(约六63)这生命的气,乃是从创造的主那里来的,然而我们切不要将这个「生命的气」的灵,与神的圣灵相混。圣灵和我们人的灵,是有分别的。罗马书八章十六节表明:人灵如同与圣灵是有分别,而非相同的。「圣灵和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这「生命的气」的「生命」两字,在原文为「才因」,乃是双数的。这个告诉我们:神这样的吹气,乃是发生两个生命:(一)属灵的,(二)属魂的。这意思就是神所吹生命的气,入了人的身体,变成为灵;同时这灵与身体接触,就产生了魂。这就是我们里面属灵,属魂两个生命的来源。但是我们应当分别一下,这个灵并非神自己的生命,不过乃是「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伯卅三4)。并非神非受造的生命,进入人的里面。这里所接受的灵,并非我们在重生时所得的神的生命。我们重生时所得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就是生命树所代表的生命。这个人的灵是永存的,但并没有「永生」。「用尘土造人」,这是说到人的身体。「将生命的气吹入他鼻孔里」,这是说到人的灵是从神来的。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这就是说到人的魂,因为灵叫身体活起来,所以人成为一个活魂,一个活着而有自觉的人。一个完全的人,是三合一的──灵、魂、体,合成一人的。照这一节圣经看来,人是用两件独立的质造的:(一)灵,(二)体。灵进入了土壳的体之后,就生出魂来。魂是从灵与体联合而后生的。体原是死的,因为生命的灵,与之相遇,就生出第三的魂。无灵,体是死的;有灵,人才会生活。有灵在体,就有生机,这种生穖,就叫作魂。
这里所说的,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意思不只表明灵和体的联合,生出魂来;并且是说,灵和体联合生出魂来之后,灵和体就都合并归人魂这一部分。换一句话说,魂与体完全与灵相结合,灵和体是归纳入魂这一部分。当日亚当没有堕落,自然不像我们现在的灵与肉体这样的天天交战。他全人的三元素,乃是完全和合的。这三个彼此调和,魂居中间作结连的环链,作人格的原因,叫一个人有独立存在的可能。魂就是灵和体的总结,就是人元素的集大成。因此灵与体完全和合之后,就叫人成了一个活魂。这个魂不是别的,就是二者相合的结果,就是一个人的人格。这可引一个(不完全的)比方:放一点墨在一杯水里,墨和水一调和起来,就成功墨水。说它是墨,不错,现在还是墨。说它是水,不错,现在还是水。然而墨和水现在已经和合,成功为第三件的东西──墨水了。不过,灵与体联合所生的魂,成为独立不受分解的元素,如同灵与体一样。照样,灵和体不过是两个独立的元素,但它们和合之后,就叫这种的和合,成为活魂。神就是以魂为全人的特点,因为在祂的创造里,人的特点就是他的魂,好象天使的特点,就是他的灵一般。他不只是一个身体,不只是一个有生命之气的身体,乃是变成一个活的魂。所以在后来的圣经中,我们要看见神多是称人为「魂」,所以不说人,而说「魂」者,乃是因为一个人如何,就是看他的魂如何。魂就是人的代表,表明人个格的特点。魂是人自由意志的机关,灵和体都是合并在它里头。它是自由意志的,所以它若顺服神,它就可以按着神的安排,叫灵为一切的主;但它也有权柄可以叫灵受压制,可以叫它所喜爱的那一部分为主。这灵、魂、体三者,好象一个发光的电灯泡一般。一个灯泡里,有电,有丝,有光。身体好象丝一般;灵好象电一般;魂好象光一般。电是光之因,光是电之果。丝乃是物质的体,以藏电,以发光。灵和体联合,就生出魂来,而魂又为灵与体二者相合的特点。魂乃是二者所结合的。灵作魂的主动,体作魂的发表,好象电作光的来源,而丝作光的寄托者一般。不过我们应当记牢:今生,魂是我们人的总结;来生,在复活的时候,灵就作我们人的总结。所以圣经记着说:「所种的是属魂的身体,复活的是属灵的身体。」(林前十五44)但是我们现在乃是与复活的主相联合的,所以我们能够靠着主,叫灵现在就管理全人。我们不是与「首先的人亚当成为活魂」的联合,乃是与「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的联合。所以才能如此。
体就是「世界知觉」的所在。魂就是「自己知觉」的所在。灵就是「神知觉」的所在。身体有五官,叫人有五种的知觉。由这物质的身体,人能与这物质世界相往来,所以叫作「世界的知觉」。魂就是人智力的部分,帮助人有存在的可能;爱情的部分,叫人与对方的人和东西发生恋爱;刺激的部分,就是从知觉中所生出的。这是属于人的自身、人的人格,所以叫作「自己的知觉」。灵是人与神往来的部分。在这部分里,人知道怎样敬拜、服事神,知道他和神的关系,所以叫作「神的知觉」。神就是住在灵里,己就是住在魂里,知觉就是住在体里。魂是聚会的地方:灵和体就是在这里联合。人藉着灵与属灵的世界和神的灵往来,而接受发表灵界的能力和生命。人藉着体与外面知觉的世界相接联,彼此互相影响。魂是居在这两个世界中间,并且属于这两个世界。一面藉灵与属灵世界相通,一面藉体与物质世界相通。魂有自主的权柄,对它环境中与它有关系的事物,能以主意决定去取。灵直接管理身体是不能的,所以必定应该倚赖一个媒介。这个媒介就是魂,就是灵和体接触时生出来的。这魂是灵与体的中间,把灵与体束缚在一起。灵可以藉着魂来治服体,叫它顺服神的力量;体也可以藉着魂吸引灵来爱慕世界。
在人这三个元素里,灵与神联合,是最高的。体与物质相接触,是最卑的。居此二者中间,就是魂。它是以此二者的性质,为它自己的性质,作此二者的联络。魂叫它们藉着它彼此能交通,能工作。魂的工作就是保守灵和体在它们所当有的次序里,叫它们不失去它们彼此正当的关系;叫那最卑的身体顺服灵,叫最高的灵能够藉着它而支配体。魂实在是人中坚的要素。魂乃是仰望灵赐给它以灵从圣灵所得的,以叫它完全,并将它所得的传递给体,叫体也能有分于圣灵的完全,而成为一个灵体。人的灵是最尊贵的,居在人的最里面。体是最卑贱的,居在最外面。魂就是居在灵和体的中间,作它们俩的媒介。体就是魂的外身,魂就是灵的外身,灵要支配体的时候,就是靠着这居间的魂。在人未跌倒之前,是灵管理──藉着魂──全人;灵要有动作,就达意于魂,魂就运动身体,以服从灵的命令。这是魂作媒介的意思。魂是最有实力的,因为灵和体都和合于它里面,以它为个格,受它的影响。但是此时人未犯罪,魂的实力乃是完全受灵的管理的。所以魂的实力,也就是灵的实力。灵自己不能遣动体,惟有藉着魂才可以。这个我们可从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六至四十七节看出来:「我的魂尊(现今式)主为大,我的灵曾(完全过去式)在神我的救主里喜乐。」这里原文时式的改变,就是表明灵当先(曾)喜乐,后来魂才尊主为大。灵先把喜乐通达到魂,魂就利用体的觉官表明出这喜乐。
总括来言,魂就是人格的出产地。人的意志、智力、情感,都在魂里。灵是与灵界来往的部分。体是与天然界来往的部分。魂是站在这两部分的中间,运用它的判断力,以决断是灵界掌权呢,或者是物质界掌权。有时,魂照着它智力和刺激来掌管全人,这就是理想界掌权。如果不是魂肯给灵掌权的地位,灵就不能。是魂决断要灵掌权,然后灵能掌管魂和身体:这是因为魂是人格的出产地:魂是一个人的主人,因为人的意志是屡于魂这一部分的。灵管治全人,乃是魂愿意自居卑微。魂若反叛,灵就没有能力可以管治。这就是「人是自由意志」的意思。人是完全有自主的权柄的,他并非一个机械,随着神的旨意而转动。人有他自己主意的机关,他可以决断愿意遵行神的旨意,也可以决断反对神的旨意,去跟从魔鬼的旨意而行。按着神的安排,乃是灵的部分最高,应当管治全人。然而意志──人格最主要的部分──又是属于魂的。人的意志(魂)能有自主的权柄,到底是灵应当掌权,或是体应当掌权,还是已应当掌权。因为魂是如此有权力,是人格的机关,所以圣经称人为「一个活魂」。
使徒在哥林多前书三章十六节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看了这一节圣经,我们就知道,使徒乃是受默示以人比作圣殿。神从前如何住在圣殿里,圣灵现今也如何住在人(信徒)里头。圣经在此,乃是叫我们将人与圣殿相比较。这样作,我们就要看见,人的三部分元素,要何等显然表明出来。我们知道殿乃是分为三部分的。第一就是外面的外院,为众人所看得见的,也是众人所可进去的,所有外面的礼拜,皆是在此献上给神。再进去,就有圣所。这里惟有祭司可以进来,将血、油、香、饼,奉献给神。他们虽然很近了,但他们还不是最近的,因为尚是在幔子的外面,他们尚不能进入神的面前。神乃是住在至圣所里,援出祂无限的光辉(至圣所里原是黑暗的),没有人能到祂的面前。虽然大祭司曾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然而此举不过表明幔子没有裂开之前,至圣所里总是没有人的。人也是神的殿。在人里面也有这三部分。身体好象外院一般,是在外面的,为众人所见的生命。就是在此,人应当遵行神所有的命令。就是在此,神儿子代替人死。再进去,就有人的魂,就是人内里生命,包含有人的感觉、意志、心思等等。这就是一个重生的人的圣所。因为他的情爱、思想、愿望,都在这里,乃是满有亮光、明明白白的,好象祭司来往事奉神一般。再进去,就有幔子后面的至圣所,为人的亮光所照不到,眼目所看不见的地方。「这是至高者的隐密处」,是神的居所,为人所不能到的地方──除非神愿意将幔子裂开。这就是人的灵。人所有的,不只体与魂而已,人也有一个灵。这个灵乃是在人的自觉更深的地方,为人所感觉不来的。乃是它与神联合交通。
至圣所里是没有光的,因为这是神的居所。圣所里是有光,因为里面有七枝灯台。外院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是一个重生人的影像。他的灵如同至圣所一般,为神所居住的。这是藉着信心,完全黑暗的,因为这是相信的人所不见、所不觉、所不能领悟的。魂如同圣所一般,有许多理会的能力,有思想,有知识,有规则,明白理想和物质两世界中的事。这好象灯台的光照一样。体如同外院一般,为众人所看见的。凡它所有的动作生活,都是众人所能看见的。神所给我们的秩序,是不会错的:「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帖前5:23)不是「魂、与灵、与身子」,也不是「身子、与魂、与灵」,乃是「灵、与魂、与身子」。灵是最高贵的,所以先说:体是最卑下,所以最后说;魂是居在中间,所以就将魂字安在灵和体的中间说。我们看清楚了神的秩序,我们就看见圣经将人比作殿的智慧。我们看见至圣所、圣所和外院,如何与灵、魂和身子的秩序和贵贱,一一相合。殿的工作乃是随着至圣所的启示而转移。圣所和外院的一切行为,乃是因着至圣所的神的同在而规定。殿最圣洁的地方,以及殿其它的地方所归服、所倚赖的,就是至圣所。至圣所里好象没有工作一般,是很黑暗的,所有的活动都是在于圣所,外有院的工作也是受圣所祭司的支配,但是,就是在这安静无为之中,圣所所有的主动,不过都是受至圣所的默示的。
这个灵意,是不难明白的。魂乃是我们人格的机关,包含有心思、意志、情感等。全人所有的工作,好象都是魂为主人的,身体乃是受它的差遣。但是,当人未堕落之前,魂虽然有许多的活动和工作,不过都是受灵的支配而已。神的秩序是:一、灵;二、魂;三、体。因为每一个生命的经历都是在灵里面,所以认识灵乃是生命经历的基本问题。灵到底是怎样一回事? 我们怎样能认识灵? 怎样能摸着灵? 我承认这类的问题不大容易解答。要说明灵是个怎样的东西,这有点难。说到身体,很容易,因为我 们看得见,摸得着。说到魂,也不难,因为魂虽然是抽像的,但借着它的功用和举动,诸如思想,考虑,定意,主张,以及喜怒哀乐等等,我们还能觉得它,认识 它。唯独说到灵,实在有点难。不要说说到灵,就是领会灵也相当不容易。虽然如此,我们还要试着来说。罗马书第八章,是讲到灵的。在圣经中难得有一处,像这里这样清楚说出我们在灵里的光景。所以我们对于灵要有认识,非注意这里不可。使徒在这里说到灵的事可从四个方面理解:第一,是生命。他在第二节说,“生命之灵”。他的意思,是要我们知道,他在这里所说的灵,乃是生命的灵,是与生命相联,是含有生命,也是属于生命的。到第 六节,他又说“体贴灵的乃是生命”。这是说,生命乃是灵的结果,灵是生命的出处,摸着灵就摸着生命。生命和灵是互相关联的,所以我们可以借着生命认识灵。 灵虽难以认识,生命却比较容易领会。
第二,是律。使徒在第二节不只说“生命之灵”,更说“生命之灵的律”。这是告诉我们,他在这里所说的灵,是属于生命的,也是有律的。因此当他在这里说到灵 的时候,怎样说到生命,也照样说到律。他是把生命和灵与律,这三者联在一起。生命和灵是不能离的,律和灵也是不可分的。生命是灵的内容和结果,律是灵的功 能和动作。碰着生命就摸着灵,觉到律也就感到灵。灵虽然难得捉摸,律却不难追寻。所以凭着律,我们就可以找着灵。
第三,是平安。使徒在第六节说,“体贴灵的乃是生命平安”。这是说,体贴灵的结果,不光是生命,也是平安。所以生命是灵的结果,平安也是灵的结果。我们摸着灵,怎样就摸着生命,也照样就摸着平安。生命怎样能叫我们领会灵,平安也照样能叫我们感悟灵。
第四,是死。使徒在第六节,要说“体贴灵的乃是生命平安”之前,先说“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他这是用反面的事物,衬出正面的东西来。肉体是和灵相对的,死 是和生命相反的。生命是灵的结果,是出于灵的。死是肉体的结果,是出于肉体的。生命叫我们知道什么是出于灵的东西,是在正面叫我们认识灵。死叫我们认识什 么是出于肉体的事物,是在反面向我们衬出灵。所以生命怎样能从正面使我们晓得灵,死也照样能从反面使我们明白灵。我们要认识灵,怎样需要晓得生命,也照样 需要明白生命对面的死。所以照使徒在这里所说的生命,律,平安,和死,这四件东西,是在正面或反面,与灵有密切关系的。我们若透彻地明了这四件东西,就能清楚地认识与它们密切相关的灵。
除了最低的植物生命,一个生命定规是有感觉的。并且一个生命越高,越有感觉。这里所说的生命之灵的生命,乃是神自己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所以当然是最富有感觉的。这生命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满有属灵的感觉,觉到灵和属灵的事。虽然一个无知觉之物质的律,是不属于感觉的,但一个有知觉之生命的律,却是属于感觉的。比方,我打了黄弟兄一下,他马上痛了;或是我的手向他眉下一伸,他 的眼皮马上一眨。他为什么这样? 因为在他身体里有生命的律,叫他这样。我一打,他就痛,这是一个律;我的手一伸,他的眼就一眨,这也是一个律。这些虽然 是律,但你问他是什么,他说是感觉。所以这证明有知觉之生命的律,是属于感觉的。生命之灵的生命,既是神的生命,富于感觉,就生命之灵的律,当然也必满有 感觉。
这里所说的平安,当然是我们里面的平安。里面的平安,完全是属于感觉的。绝不会我们里面有平安,而没有感觉。所以,这里所说的平安,也是一个感觉的东西。不只如此,连这里所说的死,也是一个感觉的问题。死是叫人失去感觉的。一个人死了,就没有感觉了。所以一个人若没有感觉,就证明在他里面有了死的作用,即使不是叫他完全死了,也是叫他差不多死了。但是死在属灵的事上,不只叫我们有失去生命的感觉,还叫我们有死的感觉。当我们体贴肉体的时候,死就在我们里面发生作用,一面叫我们里面有失去生命的感 觉,一面又叫我们里面有不安,难过,沉闷,受压,黑暗,虚空的感觉。这种不安,难过,沉闷,受压,黑暗,虚空的感觉,就是死的感觉,也就是叫我们感觉到死 的。 所以生命,律,平安,和死,这四件东西,都是有感觉的。它们的感觉,能叫我们摸着灵的感觉,而借以认识灵。所以我们要花一点工夫,来看这四件东西的感觉。
这里所说的生命,乃是生命之灵的生命。所以这个生命是属灵的,是出于灵的,也是在于灵的。这生命所在于的灵,不光是神的灵,也是我们的灵,乃是神的灵和我们 的灵调成一灵的灵。神的灵在旧约的时候,是只降到人的身上,叫人在外面得到神的能力,还没有进到人里面,叫人在里面得着神的生命。所以在旧约的时候,神的 灵只作能力的灵,还没有作生命的灵。乃是到新约的时候,神的灵才进到人里面,作生命的灵,叫人在里面得着神的生命。在今天新约的时候,神的灵不只作能力的 灵,也作生命的灵;不只降到人的身上,叫人在外面有神的能力,不只感动人,叫人知罪,认罪,悔改,信主,还进到人里面,叫人在里面得到神的生命,并住在人 里面作生命的灵。当我们被祂感动,一悔改相信,接受主耶稣作救主,祂就进入我们里面,将神的生命放在其中。这时,祂进入我们里面,是以生命之灵的身分,是 神生命的灵,神的生命是在祂里面,祂也就是神的生命。所以祂进入我们里面,就是神的生命进入我们里面;祂是带着神的生命进入我们里面,作了生命的灵。祂进 入我们里面,是进到我们的灵里,不是进到我们的心思,情感,或意志里。祂是进到我们的灵里,将神的生命放在我们的灵里,并住在我们的灵里,和我们的灵调在 一起作生命的灵。到这时,神的灵带着神的生命,也就是神的生命,住在我们的灵里,叫祂自己,和神的生命,并我们的灵,三者调成一个,不再分开。像这一杯, 原来是白水,后来将含糖的果子露调进去,就成了一杯三合一的糖露水。水好比我们的灵,果子露好比神的灵,糖好比神的生命。神的灵含着神的生命,调进我们的 灵里,就使这三者—神的灵,神的生命,和我们的灵—成功一个三合一的生命之灵,就是罗马八章二节所说的。
所以这里所说生命之灵的生命所在于的灵,是包括神的灵,也包括我们的灵,是神的灵和我们的灵调在一起的灵。当日的译经者领会这里的灵是指着圣灵,所以他们就 在“灵”字之前加一“圣”字,而在旁边注上小点,指明原文没有此字。许多的读经者也认为这里的灵只是圣灵。但属灵的事实和属灵的经历告诉我们,这里的灵乃 是圣灵和我们的灵调合为一的灵。使徒到了本章十六节,就说出这个属灵的经历。他说“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他这样说,是 清楚告诉我们,他在前面所说的“灵”,乃是“圣灵与我们的灵”调成一灵的灵。说那是圣灵也可以,说那是我们的灵也未尝不可。好像这杯果子露调和的水,你说 它是果子露也可以,你说它是水也可以。因为它们二者调成了一件东西。照样,圣灵和我们的灵也调成了一灵。这二者所调成的一灵,里面有神所赐给我们的生命, 所以就成为生命之灵。简单地说,就是神的生命是在神的灵里,神的灵又进到我们的灵里,这三者就调和为一,成为生命之灵。
原来我们的灵是死的。现在神的灵进来,不光叫我们的灵活过来,并且还将神的生命加入我们的灵里。现在我们的灵不光是活的,并且里面有神的 生命。不光是灵,并且是生命之灵。它这灵里的生命所有的感觉,叫我们认识它这灵。当我们体贴它这灵而行,所行所为是凭着它这灵的,它这灵里的生命就叫我们 有它生命的感觉。它的生命既是属于神的,新鲜活泼,刚强有力,光明圣洁,实际不虚,就它生命的感觉必叫我们感觉神的同在,感觉新鲜活泼,刚强有力,感觉光 明圣洁,实际不虚。我们有了这些感觉,就知道我们是体贴灵的,是凭着灵而行,是活在灵里的。这些感觉是我们灵里之生命的感觉,也就是我们生命之灵的感觉, 在我们里面带领我们跟随灵而行,凭着灵而活。我们摸着这些感觉,就是摸着灵;我们顾到这些感觉,也就是顾到灵。灵的本身,我们比较难以感到;但灵里这些生 命的感觉,我们却很容易觉得。我们若紧紧跟随这些感觉,我们就能认识灵,而活在灵里。
在我们灵里的神的生命,可以说就是神的自己,所以这生命的感觉必要叫我们觉得神自己。我们若活在灵里,体贴灵而行,这生命的感觉,就叫我们觉得我们摸着神, 就叫我们觉得神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能力,和一切,使我们喜乐,安息,舒适,满足。当我们在里面生命的感觉里,这样摸着神的时候,我们就是摸着生 命,我们就可以知道我们是活在灵里,是体贴灵的。我们里面生命之灵的生命所在于的灵,既是神的灵和我们的灵调和为一的灵,就这生命的感觉叫我们觉得的,必是神的灵在我们灵里的故事。神的灵在我们的灵里, 是将基督启示给我们,是将神在基督里交通给我们,是叫我们在灵里,经历基督,接触神。这样就是叫我们经历基督—经历神—作我们的生命,也就是叫我们经历生 命—经历在我们灵里的神的生命。这生命当我们这样经历它的时候,就叫我们感觉生命的满足,生命的能力,生命的光明,生命的新鲜,以及生命的活泼和超脱。我 们在里面有了这些生命的感觉,就该知道我们是活在灵里,是摸着灵的。
在我们里面的生命之灵,其中不只有神的生命,并且还有一个律。这个律,就是神的生命之律。每一个生命,都有它的律。我们身体里的生命,在我们的身体里有它的 律。凡合乎它性质的,它的律都赞成,都接受;否则,都反对,都拒绝。照样神的生命,在我们的灵里也有它的律。它是属于灵,在于灵的,所以它的性质是完全属 灵,绝对属灵的。凡我们所是所作的,若与它属灵的性质相合,它在我们灵里的律就赞成,就接受;否则就反对,就拒绝。凡它所赞成接受的,定规是出于灵的,因 为只有出于灵的,才能合乎它属灵的性质。所以我们所是所作,必须是出于灵的,必须是在灵里的,我们灵里的生命之律,才能赞成,才能接受。我们灵里这个生命之律,是属于感觉而有感觉的。凡它所赞成接受,或反对拒绝的,都是它所感觉的,也都是它要我们 感觉的。我们所是所作,若是在灵里的,若是与我们里面生命之灵的性质相合的,它这个律就叫我们觉得它赞成,它接受;否则,就叫我们觉得它反对,它拒绝。所 以我们凭着它这个律的感觉,就能知道我们是活在灵里,凭着灵而行,或者不是。它这个律既是我们里面生命之灵的律,就它这个律的感觉,就是我们里面生命之灵 的感觉。所以它这个律的感觉,能叫我们认识里面的灵。
律是一个自然的东西。所以生命之律所给我们的感觉,也是自然的。比方,你喝了这杯果子露,你自然觉得是甜的,因为在你的身体里有一个肉身生命之律,自然叫你 这样觉得。这东西一碰着你的嘴唇,你马上就觉得甜。这一个自然的感觉,是你身体的一个生命之律。这个律自然叫你觉得这东西的味道。我们灵里的生命之律也是 如此。我们作基督徒所是所作,是否在灵里,是否体贴灵,而讨神喜欢,不用别人告诉我们,我们灵里的生命之律自然会叫我们觉得。这生命之律所给我们的自然感 觉,乃是我们里面的生命之灵,所发生的一个自然作用,我们借此能很容易地知道自己是否活在灵里。
生命之律所给我们的感觉,不只是自然的,也是叫我们自然的。我们越活在灵里,我们所是所作越合乎我们里面生命之灵的性质,我们灵里的生命之律,就越叫我们 觉得自然。我们作基督徒,若作得不自然,就证明我们有问题,不是活在灵里的。生命的灵在我们里面既是一个自然的属灵的律,就我们的生活工作必须合乎它属灵 的性质,我们的里面才能自然。我们里面感觉自然,就证明我们是顺着我们灵里的生命之律而活。这生命之律在我们里面所给我们感觉的自然,叫我们知道我们是活 在灵里,随从灵而行。所以我们跟随我们灵里的生命之律,或说我们跟随这生命之律所给我们的自然感觉,就是跟随我们里面的生命之灵。简单地说,跟随灵里生命 之律的感觉,就是跟随灵。因为灵里生命之律的感觉,就是灵本身的感觉。
我们里面的生命之灵,不只是神的灵和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所在的地方,也是我们里面的新人所在的地方。并且我们里面的灵—就是得着神的生命调进的灵—也就是我 们里面的新人。我们在外面的行事为人,若是体贴我们里面的生命之灵,就是凭着我们里面属灵的新人活着,这样就叫我们里外一致,而感觉自然,感觉平安。这自 然,平安的感觉,可以说也就是生命之灵的律的感觉所产生的结果。我们若是体贴我们里面的生命之灵,当然就是顺着我们里面的生命之灵的律而行而活。这就叫我 们从里面感觉自然,而有平安的感觉。这平安的感觉,也是与生命的感觉相辅而行的。生命的感觉是新鲜,活泼;平安的感觉是自然,妥贴。生命的感觉是满足,有 力;平安的感觉是安息,舒适。我们若是体贴灵,凭着灵而行而活,我们就不只要有生命的感觉,叫我们觉得新鲜,活泼,满足,有力,并且也要有平安的感觉,叫 我们觉得自然,妥贴,安息,舒适。这样的感觉也就是灵的感觉。我们有了这样的感觉,就可以知道我们是活在灵里。我们跟随这样的感觉,就是跟随灵的感觉,也 就是跟随灵。这样的感觉,是叫我们知道灵,而认识灵的。我们越跟随灵而行,越活在灵里,我们这样的感觉,就越浓厚,越深重。
使徒在第六节所说的话,是对比的。他说,体贴肉体的结果就是死;体贴灵的结果乃是生命平安。这给我们看见,肉体怎样是与灵相对的,体贴肉体的结果—死—也照 样是与体贴灵的结果—生命和平安—相对的。所以使徒在这里是告诉我们,死不只是生命的对面,也是平安的对面。因此死的感觉,不只是与生命的感觉相对,也是 与平安的感觉相对。生命的感觉叫我们觉得新鲜,活泼,满足,有力;死的感觉就叫我们觉得这些的对面,就是老旧,死沉,虚空,无能。平安的感觉叫我们觉得自 然,妥贴,安息,舒适;死的感觉所叫我们觉得的,正好是与这些相反的,就是勉强,不妥,不安,不适。所以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我们在里面感觉死寂,沉闷, 虚空,枯燥,软弱无能,暗淡无光,或是感觉不安,不妥,不适,不合,矛盾,勉强,没有喜乐,没有自由,就该知道,我们不是活在灵里,乃是活在灵的对面,就 是肉体里。使徒在这里所说的肉体,不是光指着我们肉体的情欲说的,像许多人所以为的,乃是指着我们整个的旧人。凡属我们里面的新人的,怎样都是属于灵的,凡属我们外面 的旧人的,也照样都是属于肉体的。只要不是出于灵,不是属于灵的,就是出于肉体,属于肉体的。魂虽然与肉体有分别,但是因为魂已经堕落属于肉体了,所以凡 是出于魂,属于魂的,也都是出于肉体,属于肉体的。因此我们凭魂活着,也就是凭肉体活着。无论我们体贴肉体,或是体贴魂,都是体贴肉体。我们体贴肉体的结 果,就是死。这死的感觉,就叫我们觉得沉闷,虚空,或是叫我们觉得不安,不妥。我们一有了这样的感觉,就该知道,我们是体贴肉体,是活在肉体或魂的里面。 这样的感觉,是叫我们知道灵对面的肉体,而认识它,好叫我们借着认识灵的对面,而认识灵的本身。
我们无论作什么,不管我们以为对或是不对,属灵或是不属灵,只要我们里面深处感觉不安,不妥,感觉虚空,苦闷,就是证明我们是凭肉体而行,不是活在灵里。不 要说作别的事,作不好的事,就是祷告,讲道,若我们里面感觉虚空,苦闷,而不感觉满足,喜乐,就是证明我们是凭肉体祷告,讲道,而不是在灵里。许多时候, 我们凭头脑—也就是凭肉体,因为不是在灵里—像背书一样地祷告,越祷告,就越感觉枯燥,沉闷,没有滋润,喜乐。祷告完了,只感觉虚空,不感觉满足。这样凭 头脑的祷告,叫我们里面的灵不能得着生命的供应,只能摸着死的感觉。虽然我们祷告的相当有道理,但不是在灵里的,所以摸不着生命和平安的滋润,喜乐,只感 到死的枯燥,沉闷。许多时候,我们讲道也是如此。当我们不随着灵,而凭着头脑讲的时候,我们里面就觉得虚空,枯燥,就是有死的感觉,而没有满足,滋润,就 是没有生命的感觉。如果我们是在灵里,凭着灵而讲,我们里面就感到满足,安息,就是感到生命,平安。所以我们凭着这样的感觉,能知道我们所作的,是在肉体 里,或是在灵里。这样的感觉,能叫我们认识肉体,并借着认识肉体而认识灵。
死不只会叫我们有这些沉闷,虚空,不安,不乐等等属死的感觉,也会叫我们失去生命的感觉。这些属死的感觉,对于我们乃是警告,要我们脱离肉体,而活在灵里。 如果我们有了这些属死的感觉,而不脱离肉体的生活,仍凭肉体行事为人,长此下去,死就会叫我们里面的灵失去感觉,而变成麻木。如果我们里面的灵是麻木而无 感觉的,那必是因为我们长久凭肉体而活,以致我们的灵受了死的侵害。这样,我们就能—也该—知道我们是如何对待我们的灵,是否活在灵里。以上所说的这些感觉,都是我们里面生命之灵所叫我们有的,所以可说都是灵的感觉。我们要直接认识灵,就有点难;我们若凭着这些灵的感觉,而认识灵的本身,就 比较容易。灵是怎样的一个东西,我们不大容易领会,但凭着灵的感觉,我们就不难认识。我们若紧紧跟随灵的感觉而行而活,我们就是跟随灵,体贴灵。我们若是 顺着生命之灵的律的自然,顾到生命和平安的感觉,不忽略死的感觉所给我们的警告,而活在这些里面,我们就是活在灵里。这些是出于灵的,所以能叫我们摸着 灵,而借以认识灵。
平常人是把灵与魂混在一起,当作一件东西,称作“灵魂”。所谓的心理学家,是把人分析作形而下和形而上两部分。形而下的部分,是身体;形而上的部分,是精 神,就是圣经里所说的魂。他们说,在人的身体里面,只有精神(就是魂)。但圣经告诉我们,在人的里面,除了魂之外,还有灵。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二十三节, 不是说“灵魂”, 乃是说“灵与魂”。灵与魂是两件东西,是有分别的。所以希伯来四章十二节说,灵与魂是能“剖开”的。我们若要在生命上有真实属灵的长进,就必须知道灵与魂是两件不同的东西,并且必须能分别灵与魂,能鉴别什么是灵,什么是魂,什么是属灵的,什么是属魂的。如果我们能鉴别灵与魂的不同,我们就能拒绝魂,脱离魂,而凭着灵活在神面前。哥 林多前书二章十四节说到两等人,一等是“属魂的人”(“属血气的人”,原文是“属魂的人”),一等是 “属灵的人”。这给我们看见,魂与灵这两个不同的东 西,都是人可能凭以活着的,都是人可能属于的。人可能凭魂活着,而属于魂,而成为一个“属魂的人”;人也可能凭灵活着,而属于灵,而成为一个“属灵的 人”。人是属灵的,就能看透并接受神属灵的事;人是属魂的,就不能接受这些事,甚至连知道也不能。所以这也给我们看见,魂与灵是相对的。灵能通神,能看透 神属灵的事;魂就不能,对于神属灵的事,是格格不入,一窍不通。灵喜欢欣赏并接受属神的事,魂就不然,不只“不接受”,“反倒以为愚拙”。
在圣经中不只有罗马八章给我们看见,肉体是与灵相对的;还有林前二章给我们看见,魂也是与灵相对的。人凭肉体活着,怎样是属于肉体,而不属于灵,人凭 魂活着,也照样是属于魂,而不属于灵。罗马八章给我们看见,肉体是重在和罪相联,所以凡是犯罪的,都是属肉体的。但魂不一定是直接与罪有关系。许多时候, 人可能不犯罪,不属于肉体(这是以人看来),但仍属于魂,而不属于灵(实在说来,人属于魂,也就是属于肉体,因为人的魂已经堕落在人的肉体之下。不过,单 就魂而说,属于魂和属于肉体,是有分别的)。所以,即使我们不犯罪,脱离了罪,以人看来不属于肉体,我们也不一定就不属于魂,而属于灵,不一定就能懂得神 属灵的事,不一定对于神的事是开窍领会的,是欣赏接受的。我们常以为只要我们能脱离罪,能不放纵肉体,我们就能属灵了,就能与神相通,而明白神属灵的事 了。岂知不一定! 很可能我们虽然好像脱离了罪,不放纵肉体,但仍是凭魂活着,而不是凭灵活着。主的救恩不只要救我们脱离罪,脱离肉体,也救我们脱离魂;不只要叫我们成为一个不属于罪,不属于肉体的人,也要叫我们成为一个不属于魂,而属于灵的人;不只 要救我们到一个道德的地步,使我们成为一个道德的人,更要救我们到一个属灵的地步,使我们成为一个属灵的人。一个道德良善的人,不一定是一个属灵的人,倒 很可能是一个凭魂活着,而属魂的人。所以一个弟兄或姊妹,可能很道德,很良善,但对于神属灵的事不通窍,不爱慕,不欣赏,甚或不接受,因为他是凭魂活着, 而属于魂的。
哥林多前书二章十四节说“属魂的人不接受神圣灵的事……并且不能知道”。这话把魂对于神属灵之事的情形,说得清楚透彻。魂“不接受”神属灵的事,并 且 “不能知道”。对于神属灵的事,魂是不要的,是不接受的;就是要接受,也是不能的,因为不能知道,不能懂得。魂的性质与神属灵的事是不合的,所以它不 要,不接受属神的事;并且它也没有本能知道属神的事。所以一个凭魂活着,属魂的人,对于神属灵的事,没有感觉,不感兴趣,不羡慕,不追求,更不接受,并且 连明白也不能。就是为这缘故,神必须拯救我们脱离魂,使我们不凭魂活着,才能叫我们爱慕,明白,并接受祂属灵的事。我们必须清楚并看重这件事,就是魂不接受神属灵的事,并且也不能知道。一个凭魂活着的弟兄或姊妹,可能很好,很规矩,很良善,但定规不能通晓属灵的事,甚或 对属灵的事,连渴慕也没有。我曾碰见不少这样的弟兄姊妹。他们行事很谨慎,为人可说无可指摘,但对属灵的事,一窍不通,也不追求,对自己和对别人,都是以 人道德,好坏,是非的眼光来估量,在一切事上甚少神属灵的感觉和见地。他们可能很有思路,理智很强,但灵里不明,灵觉不敏。你能称他们作好的基督徒,但不 能称他们作属灵的基督徒。以他们作人来说,实在是好:他们懂得怎样为人,怎样处事,聪慧敏捷,殷勤周详。但一摸到神属灵的事,他们就莫名其妙,好像木头石 头,毫无感觉,毫无门窍。并且他们对属灵的事,常是心情冷淡,不只钝于领会,且懒于追求。所以好的基督徒不一定是属灵的基督徒。属灵的基督徒不光是作人好,并且是活在灵里,有灵的感觉,懂属灵的事,在里面认识神的道路,有属灵的窍。好与属灵,二者是极其不同的。许多弟兄姊妹好而不属灵,好而不活在灵里; 你在他们身上碰着好,却碰不着灵,看到人的美德,却闻不到神的味道。从某一方面说,他们好像不是属肉体的,但他们定规是属魂的。他们虽然不放纵肉体,但也 不活在灵里;虽然不活在罪恶里,却活在自己里;虽然不赞成罪恶的事,但也不渴慕属灵的事;虽然不随肉体犯罪,却凭自己—就是凭魂—活着。魂是他们生命的源 头,也是他们生活的凭借。他们是活在魂里,凭魂活着,而属于魂的人,所以他们不爱慕属灵的事,并且也不能明白。
我们已经说过,魂就是我们的个格,我们的自我,所以魂就是我们的自己。魂里面所包括的,分析来说,不外乎心思,情感,和意志,这三部分。心思乃是人思想的器 官,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头脑(就生理说,是头脑;就心理说,是心思),是魂里的一大部分。人思想,思索,考虑,记忆,都是人魂里心思的作用。堕落以后的 人,尤其是今天的人,大多是活在心思的里面,受心思里思想的支配。人的心思怎样想,人的为人就怎样为。人的行动总是系于人的思想。难得有一个人不活在思想 里。所以今天无论什么人作什么事,都是先在人的思想上着手,得着人的心思。今天这么多的理论,学说,教育方法,无非都是要对付人的思想,而得着人的心思。 你若能借着人的思想,得着人的心思,你就能得着人。因为人是活在心思—就是头脑—里面,受其中思想的支配。
魂里的情感部分,乃是人喜怒哀乐的机关。人喜爱,厌恶,欢乐,忧伤,兴奋,沉闷,都是人魂里情感的作用。有好多人也是属于情感的。他们富于情感,易于受激 动,常是情感用事。这样的人,许多时候你和他们在思想方面讲理,很难讲通,但你能很容易打动他们的情感。他们在头脑方面不容易给你讲通,但在情感方面却很 容易被你打动。魂里的意志部分,乃是人出主意的机关。人主张,定规,判断,选择,接受,拒绝,都是人魂里意志的作用。有的人是属心思的,有的人是属情感的,也有的人是属 意志的。属心思或情感的人,怎样是活在他们所属的心思或情感里,属意志的人,照样也是活在他们所属的意志里。心思和情感怎样各自是属它们的人最强的一部 分,意志照样也是如此。一个属意志的人,他的主张定规是强的。他一定规了,你就没法改他。你和他讲理,他不在意理;你和他讲情,他也不重于情;他是一个凭 意志行事,属意志的人。
魂里面所有的,就是心思,情感,和意志,这三部分。这三部分同时都在一个人里面。每一个人都有思想,都有情感,也都有意志。不过有的人是在心思方面重,有的 人是在情感方面盛,有的人是在意志方面强。有的人是思路非常清楚,你怎样在情感方面打动他,都不可能。你要得着他,就非用理由不可。因为他是活在心思—头 脑—里,属于理智的。有的人是情感特别盛,好像没有头脑,没有思路,只有情感。这样的人常凭情感把事作得一塌糊涂! 你对他们讲理,他们常是不理不懂,无动于衷。你若对他们 用情,就很容易摸着他们的里面。对他们,千万个理由,不如一两滴眼泪有力量。有的时候,你怎样和他们讲理,都不能讲服他们;但你只要落一落眼泪,就能得着 他们。他们只重情感,不讲理由。因为他们不是属理智的,乃是属情感的。有 的人是意志额外强,凡事有主张,有主意,并且一有了主意,就非常坚定,不容易更改。这样的人常是稳稳的,也常是固执的,不重情,也不通理。凡事就是凭他们 倔强的意志,出主意,打章程。你和他们讲理,他们不懂;你向他们用情,他们也不动。因为他们不是属理智的,也不是属情感的,乃是属意志的。
无论人是属心思的,是属情感的,或是属意志的,都是属魂的。无论人是活在心思里,是活在情感里,或是活在意志里,都是活在魂里。不管人是凭心思,是凭情感, 或是凭意志活着,都是凭魂活着。所以我们要断定一个人是否属魂,乃是很容易的事。只要看他是否凭心思,情感,或意志行事,是否活在心思,情感,或意志里 面。只要他行事为人是凭此三者之一,只要他是活在此三者之一的里面,他就是一个属魂的人。属魂的人常是人所谓的“好人”,在人看常是无过的。清明的理智,总是叫凭它行事的人得着人的赞美。适度的情感,总是叫活在其中的人蒙到人的称许。坚定的意 志,也常是叫靠它为人的人受到人的夸奖。但是人活在这些里面,虽然不是活在罪恶里,也不是活在灵里;虽然在人跟前好像是无罪无过的,但在神面前也是不通 灵,无灵窍的。
我从前在一个地方碰到一个同工。他作人实在是好,但他太活在心思—头脑—里,所以对于属灵的事,就不容易开窍,就难通晓。我每一次和他谈到事奉神的事,最怕 他的眼珠一转。因为你刚刚谈得使他差不多要通啦,他的眼珠一转,又糊涂了。他的眼珠转,就是说明他的心思在思索。他只用心思思索,而不用灵摸属神的事,所 以对于属灵的事很难开窍,很不容易领会。在许多时候,思想常是弟兄们在属灵事上的难处和拦阻。许多弟兄们常是用思想对付属灵的事。他们以为属灵的事,是可以用心思想通了的。岂知心思是魂里的一部分,是不通灵的,人活在心思里,就是活在魂里,必成为一个属魂的人,对于属灵的事,必无门窍,必不通晓。
在 许多时候,在属灵的事上,思想怎样是弟兄们的难处,情感也照样是姊妹们的拦阻。许多姊妹们对于属灵的事,所以不开窍,不能领会,就是因为她们太在情感里。 我在各地教会中也看见许多很好的姊妹,有热心,有爱心,为人谨慎,品行端庄,但是她们对于属灵的事,缺少感觉,几乎不能领会。因为她们太活在情感里,太凭 情感行事。情感好像不是罪,但情感叫她们不能活在灵里,不能凭灵摸属神的事,不能有属灵的窍,不能懂属灵的事。情感是她们的陷阱,使她们留在魂的范围里, 凭魂活看,作一个属魂的人。在许多弟兄们身上,意志对于他们领会属灵的事,也是一个难处和拦阻。不只在弟兄身上,就是在有的姊妹身上,也是这样。他们太凭意志断事,主张,以致不知不觉就活在魂里,而不能有属灵的感觉,不能通晓属灵的事。
一个人属于魂的哪一部分,就很容易凭一部分行事,活在那一部分里面。一个属心思的人,一遇到事情,自然就再三思索,多方考虑。一个情感盛的人,对人处事,不 知不觉就重于情感。一个意志强的人,在一切人事上,也易偏于意志,而有坚定的定规,不变的主张。一个人活在魂的哪一部分里很容易,很自然,他定规就是属于 那一部分的人。你若看见一个人凡事自然地思索考虑,斟酌衡量,你就可以断定他必是一个凭理智行事,属于心思的人。假使一个人遇事,容易受激动,笑也快,哭 也快,一下高兴,一下沉闷,你就可以知道他必是一个情感盛,而属于情感的人。如果你碰到事情,不必费力,就是主张,就是定规,不必特为用意志,意志就出来 应付,就有作用,你也就不必疑惑,你必是一个意志强,而属于意志的人。一个人魂的哪一部分强,哪一部分盛,他一遇到事情,总归是那一部分在前头出来应付。 一个人魂的哪一部分领先应付事情,就是证明他是属于那一部分的人,也就证明他是一个属魂的人。
我们若能认识什么样的人是属魂的,就不难知道哪种人是属灵的。属魂的人既是凭心思,情感,或意志活着的,就属灵的人必是不凭这些而活的。属魂的人既是凭魂, 而不凭灵活着,就属灵的人必是活在灵里,而不活在魂里。属灵的人虽然也有魂,虽然他们魂里的心思,情感,或意志,也许比一般属魂的人还要强,还要盛,但他 们不凭这些活着,不活在这些属魂的东西里面。他们是凭灵活着,是活在灵里,行事为人,让灵作主,由灵出发。灵在他们里面居首位,是他们为人的源头,行事的 出发点。魂在他们里面,是居于服从的地位。他们魂里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虽然也有作用,但都是服在灵的管治之下,受灵的支配。他们虽然也用心思,情感, 或意志,但都是随从灵的感觉,而使用这些魂里的机关。他们不像那些属魂的人,在凡事上让魂作主,让魂里的心思,情感,或意志,站在前头领先有作用。他们乃 是否认魂的首位,拒绝心思,情感,或意志的领先,而让灵在他们里面作主,支配他们的全人,使他们跟随灵的感觉。他们遇到事情,不是先用魂里的心思,情感, 或意志,来接触,来应付,乃是先用灵来摸,来觉,先在灵里寻求主对于他们所遇之事的感觉。他们在灵里摸着了主的感觉,然后用魂里的心思来领会灵里的感觉, 再用魂里的情感来表达,并用魂里的意志来执行。他们虽然使用魂里的机关,却不属于魂,不凭着魂的生命活着。他们是属灵的,是凭着灵的生命而活,魂不过是他 们所使用的机关而已。
我们曾看过堕落的人,灵是死的,只好凭魂活着。但是我们得救的人,灵已经活过来,能凭灵而活。并且神救我们,就是叫我们回到灵里,凭灵而活。人的堕落是叫 人从灵里落到魂里,使人不凭灵,而凭魂活着;神的救恩是将人从魂里救到灵里,使人不凭魂,却凭灵而活。但是许多得救的人还不是这样。有的人是因着不知道灵 与魂的分别,并其中的故事,不知道神是要他们脱离魂,而活在灵里,就仍留在魂里,凭魂活着。有的人虽然知道他们的灵已经活过来,是与他们的魂有分别的,且 是神要他们活在其中的,但因着习于凭魂,而不惯于凭灵活着,且不注重在灵里的生活,也就不活在灵里,而仍留在魂里,凭魂而活。那些不知道灵与魂的分别,不 知道神要我们脱离魂,而活在灵里的人,以为凭他们魂里的心思,情感,或意志活着,是应该的,是必须的,只要能谨慎无过就可以了。岂知,就基督徒说,这是太 差的! 神不仅要把我们从有过救到无过,更要把我们从魂救到灵;不仅要我们过无过的生活,更要我们过属灵的生活,过属灵无过的生活—不是凭魂,乃是凭灵, 过无过的生活。但他们却因着无知,仍凭魂活着,并且努力挣扎,要凭魂的生命作一个无过的人。他们的灵虽然已经活过来,但他们不知道用灵,不知道该凭灵活 着,只凭魂的能力,要使自己作一个完全的人,过一种满意的生活。他们对于事情的看法,断案,以及他们的爱好,趋向,都是在魂里,不是在灵里。他们虽然是规 矩的基督徒,行事为人无可指摘,但他们仍是活在魂里,不是活在灵里。尽管他们的思想是清洁的,情感是适度的,主张是正确的,他们仍是属魂,而不是属灵的。 他们的情形,就基督徒而论,乃是反常的。他们是过着基督徒反常的生活。即使他们能作得成功,只能使他们自己满意—有时有的人也实在是满意他们的成功 —却不能讨神喜欢。
因为神是要人脱离魂,而凭灵活着。那些对于灵与魂的分别,并神要我们脱离魂,而活在灵里,有一点认识,而仍凭魂活着的人,也是过着基督徒反常的生活。他们虽 然知道他们的灵已经活过来,却不凭灵而活;虽然知道神要他们脱离魂,而活在灵里,却仍留在魂里,凭魂活着;虽然知道人和神接触,该是在灵里,却仍用魂来摸 属神的事。他们知道有灵,却不用灵,知道该凭灵活着,却不活在灵里。他们便于用魂,便于用魂里的心思,情感,或意志,不习惯用灵,而忽略了凭灵活着。每遇 到事情,总是用—总是先用—心思,情感,或意志来应付;不是用—不是先用—灵来接触。他们也是最多只能作一个好的,一个无过的基督徒,不能作一个属灵的基督徒,只能叫自己满意,不能叫神喜欢,只能得人的夸奖,不能得神的称赞。他们仍需要蒙神的拯救,不是脱离罪过,乃是脱离魂,不是脱离人所定罪的污 秽肉体,乃是脱离人所称许的清洁之魂。不然,他们对于神属灵的事,仍是隔行,仍是门外汉。
我们怎能脱离魂呢? 这需要两面的启示,一面是关于魂的,一面是关于十字架的。我们必须看见,魂在属神事上的无能,在属灵事上的无价值。不管我们魂里任何一 部分,是多好,多强,总是不能领会属神的事,不能通晓属灵的窍。不管我们心思多么清洁,情感多么适度,意志多么正确,这些总不能使我们属灵。我们也必须看 见,我们的魂,和属它的一切东西,都已经被钉在基督的十字架上了。使徒在加拉太二章二十节所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 “我”,就是魂。魂,在神的 估价里是只配死的。并且神已经借着基督的十字架解决了我们的魂。因此我们不该宝贵我们魂里的东西,只该承认我们的魂是该死的,是配死的,并且是已经死了 的。这样的启示,这样的看见,会叫我们定罪魂,否认魂,拒绝魂,在一切事上不让魂领先,在任何事上不给魂有地位,而靠着圣灵将魂置于死地,让圣灵借着十字 架治死魂的生命,对付魂的活动。
我们必须看见魂在神面前是如何无能,是如何不能通晓属神的事,不能得神的喜欢;也必须看见神对魂是如何估价,是如何处置,我们才能否认魂,拒绝魂,而得蒙拯 救脱离魂。所以我们要求主使我们不只认识魂的无能,并且认识十字架对于魂的对付,而学习在凡事上拒绝魂,不凭魂活着。一个属心思的人在一切属灵的事上,都 该拒绝他的理智,将思想,考虑,这一类的作用,完全摆在一边,而回到灵里,用灵摸神的感觉。当他读经,祷告,或讲论属灵之事的时候,要拒绝他的思想,想 像,理论,和研究,而紧紧跟随他灵里的感觉,在神的交通里往前进行。一个情感盛的人,在任何事上都该拒绝他的情感,不让他的情感领先,主使,而让圣灵对付 他的情感,使他能在灵里领会神的意思。他该怕他的情感,像怕罪恶一样,而恐惧战兢地活在灵里,不受情感的支配或左右。一个属意志的人,在属神的事上,该看 他的意志是神的仇敌,是灵的对头,而定罪,拒绝,否认他的意志。他该让圣灵借着十字架破碎他的意志,使他不凭他坚强的意志,只凭他灵里的感觉活在神面前。 无论我们是属于魂的哪一部分,我们都该定罪,拒绝它。无论我们的心思,情感,或意志,都该被破碎,受对付。在一切属神的事上,我们都要拒绝心思,情感,或 意志的领先,而让灵居首位,来管治,支配,并使用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这样我们就能脱离魂,就能一面借着灵使用我们魂里的一切机关,一面又不凭魂活 着,又不属于魂而属于灵。
反思:1 教会论无论使徒信经还是尼西亚信经都把她放在圣灵第三位,并与圣徒相通联系在一起。2 早期教会安提亚的伊格纳丢,罗马的革利免,这两位教父都继承了使徒口传的基督教训,伊氏是使徒约翰的学生,他了解基督对门徒的担心是他们内讧,主耶稣为他们在最后晚餐上所做的,从言行举止到为他们代祷都围绕人性的骄傲自大,让他们将来明白务必在父子圣灵里的合一。故此,伊提出了“大公教会”,奠定了教会合一的根基。他写给教会的书信,完全继承了使徒约翰从主耶稣而来的启示。另外,革氏写信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继续使徒保罗的牧养与教导,看到教会问题的本质。他的神学关键在于帮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自以为是,自以为义恶性。3 两千年来教会历史的轨迹,我们看到了所谓“大公教会”,所谓弟兄会,两者之间密不可分。弟兄会若脱落大公教会体制的约束,强调“人人皆祭司”,那最符合人性的弱点。人性从亚当之后,就是不喜欢造物主来管教,更不用说别人来管教。所以,革氏的时代,教会里已经出现了“造反派”,以后教会一直到如今,持续不断出现“造反派”,这种现象在正常不过了。4 其实,路德是神父出生,修士的背景,他的造反还是有他的底线。但可悲的是被教会一批造反人士利用了,魔鬼趁机大肆攻击,给教会撕开了一大裂开。五百年来的新教历史的轨迹,让我们看见人性的败坏,不服造物主,救赎主管教。人性顽梗悖逆是罪性,而且在教会内不断的发酵,异端邪说在教会内部就有其产生的土壤。5 倪氏中国式弟兄会产生的历史背景是由于“五四运动”,年轻人风起云涌打倒孔家店,拥抱“德先生,赛先生”(民主,科学)席卷神州大地。同时西方天主教和新教宣教士各自为政,老死不相往来,误导了中国人,把明明是新教在中国人字典中成了基督教。罗马天主教变成了拜马利亚的另一种宗教,迄今为止在国家层面依然处于混乱的局面。6 倪氏的弟兄会不同于在东正教,天主教内的弟兄会,其适用于中国人的思维模式,生活方式。聚会处反对大公教会,反对神学教育,反理性,强调个人属灵的领悟,从魂被破除进入属灵的阶段,这并不完全合乎主耶稣的教训。7 教会内部最可怕的是,把主耶稣视为“造反派”,革命者,最典型例子就是解放神学,迎合人的罪性。如今许多自由主义神学曲解耶稣的教训,祂来不是废除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主耶稣知道后来的人会篡改祂的话语,特别强调摩西律法一点一划都不能改。如今许许多多独立教会把福音与律法相对立。信徒不知何谓“十诫”,更不知道它是基督信仰不可缺的根基。所以,对于普世教会的堕落,独立教会所谓的兴旺我们可见一斑?
内里生命派——十七世纪时,在天主教中间,有一班属灵的人被兴起来,开始注重基督徒内里的生命。其中一位名叫莫里诺斯(Molinos),是一位很属灵的人。他曾写下了《灵程导引》(Spiritual Guide)一书,教导人如何舍己,如同与主同死,成为当时一极有影响力的著作。同时期有一位盖恩夫人(Madame Guyon),她对于如何与神的旨意联合、如何舍已等,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写了一本传记,名为《馨香的没药》,是一本生命很深的书。约翰韦斯利受盖恩夫人帮助很大,他甚至认为每一位信徒都应该读读盖恩夫人的信息。与盖恩夫人同时的,还有一位芬乃伦(Fenelon)主教。他极肯为主受苦,与盖恩夫人二人同工,释放了很多属灵的道,是当时最注重内里生命的一班人。之后到了十九世纪,另有一班人被兴起来,继续这条内里生命的线。1875年,神得着了一个卖磁器的商人,名叫史密斯(Pearsall Smith)。史密斯看见人乃是因奉献而成圣,这种成圣与韦斯利所说的成圣不同。史密斯的成圣,乃是借着信心与奉献;韦斯利的成圣,乃是人在奉献之后所要逐步达到的。事实上,两者都是真理。延续史密斯的路线,汉纳史密斯(Mrs. Hannah Smith)写了一本《基督徒喜乐的秘诀》(TheChristian’s Secretofa Happy Life)。同时,霍普金(Evan Hopkins)与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等人,也起来延续盖恩夫人所传舍己的道。他们在德国、英国等地召开年度大会,这些大会就是后来开西大会(Keswick Convention)的前身。大会由霍普金主讲,他接受史密斯与盖恩夫人的属灵帮助,对当时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尽管盖恩夫人所释放的真理,并未在教会历史上大放异彩,但却对许多人有极深的属灵影响。借着这位十七世纪的姊妹,神带进了十九世纪的流。
除了霍普金以外,特朗布尔(H.C. Trumbull)也在开西大会中,释放得胜生命的信息。这些信息为基督徒对得胜生命的认识,以及经历这生命所过的生活,带进了大的恢复。之后,神兴起了宾路易师母(Mrs.Jesse Penn-Lewis)。宾路易师母早期身体十分软弱,常病卧在床,在病中读到盖恩夫人之著作,只是她当时很难相信这种完全的舍己、信靠和完全的爱是可以付诸实行的。有一次,在与神的争执中,她迫切求主带她进入这些真理的实际。主听了她的祷告,从那时开始,她就被神兴起,传扬十字架的真理。宾路易师母乃是一个真正背十字架的人。因着她的经历,许多信徒受吸引开始追求十字架的真理。借着这些活的见证,神使更多的人明白,他工作的中心乃是十字架。十字架乃是一切属灵事物的根基,没有十字架的工作,人就不如何谓死亡,何谓罪恶。许多属灵的人都从宾路易师母得到很大的帮助;神借着她所传扬的信息,叫许多人得着拯救。
1904年,英国韦尔斯(Wales)大复兴,在这复兴中,有些地方全城的人都得救了,以致再没有可以传福音的对象。除了福音之外,有许多五旬节的外表现象也在他们中间产生。这复兴的领导人是伊凡罗伯斯(EvanRoberts),他是一个二十二岁的煤矿工人,没有什么学问。他得救以后,常在废矿坑中迫切祷告。他的祷告只有一个,就是:「主阿,折服教会,好叫世人得救。」(Lord bend the church to save the world)。 周围的人一面觉得稀奇,一面深受感动。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他的祷告,不久全矿坑都受了影响,许多采矿工人都被兴起祷告。复兴也从这里蔓延到整个英格兰南部。
史百克(Theodore Austin-Sparks,1888年9月30日-1971年4月13日),英国基督教领袖,内里生命派的重要人物。史百克生于英国伦敦,年幼时被送到苏格兰的亲戚家长大,17岁时在格拉斯哥街头热切的传福音所吸引。1912年,24岁的史百克成为伦敦北部司托克纽英顿(Stoke Newington)公理会的牧师。1915年与佛萝伦丝·罗兰结婚。大约10年后,他转任伦敦东南部的贵橡浸信会牧师。1923年,史百克成为内里生命派的重要人物——宾路易师母(Mrs.Jessie Penn-Lewis)的年轻同工,担任她的出版和话语职事,“得胜者见证”(Overcomer Testimony)的国际秘书长。
1926年12月,史百克宣布脱离浸信会,同时也离开宾路易师母,带领一批志同道合的信徒,在伦敦东南部的贵橡路(Honor Oak Road)租到一所房子,森林山(Forest Hill)House,开始聚会,取名贵橡基督徒交通中心,有不少基督徒来此,住在客人区(guest quarters)一段时间,有一些居住数年,参加圣经课程和教会服事。1931年,又加上一个位于苏格兰Clyde的Firth,克里奎根(Kilgreggan House)的规模较小的夏季特会中心。
史百克及其同工还出版一份双月刊,《见证人与见证》A Witness and a Testimony,(从1923年直到1971年史百克去世),以及史百克著作或讲道记录。史百克的著作很多,其中至少3本被认为是基督教经典著作:基督的学校(The School of Christ,1941年)、耶稣基督那宇宙中一切的中心(The Centrality of Jesus Christ, 1936年)。和The House of God。贯穿史百克著作的是主耶稣基督的exaltation。
史百克曾在英国、美国、瑞士、台湾(1955、1957年)、菲律宾(1964年)等多处传道。许多信息用录音磁带和书籍的形式保存下来。史百克于1971年去世,其妻佛萝伦丝于1986年去世。史百克在基督徒交通中心的工作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训练了许多传教士和基督教教师,并且其他国家实行“新约教会模式”的一些著名基督徒领袖关系密切,例如中国的倪柝声,印度的巴辛(Bakht Singh),和美国里奇蒙(维吉尼亚州)的江守道。史百克是一位对倪柝声影响很大的基督教领袖。1933年,倪柝声应弟兄会之邀,第一次访问伦敦期间,接触了史百克。史百克的著作及杂志开始被倪柝声介绍到中国,开始强调“基督是一切﹐在凡事上居首位”。1939年,倪柝声曾有一个时期在伦敦和史百克有很亲密的交通,视他为属灵的导师。两人一同参加了开西大会。史百克与倪柝声相交颇深,但他不同意倪柝声严格的地方教会立场的观点。1950年代,李常受两次邀请他访问台湾(1955,1957),不久,台湾地方教会出现了分裂的局面。1959年,徐尔建等青年同工退出。1962年,徐尔建到马尼拉教会事奉后,史百克派顾弟兄(Bro.C.R.Golsworthy)与其同工,并于1964年,应邀访问了马尼拉。
宗教都认为灵魂居于人或其他物质躯体之内并对之起主宰作用,大多数信仰都认为亦可脱离这些躯体而独立存在,不同的宗教和民族对灵魂有不同的解释。迄今为止,没有证据表明死后还有生命,也没有证据表明死后没有生命。部分科学家看法是,意识(灵魂)只是大脑的一种综合功能。灵魂(意识)是存在的,但只存在于有生命的活体中,主要是大脑。他们都认定的一点是:当生命停止后灵魂也消失了,因为神经的活动和新陈代谢如同其他组织器官的活动一样也都停止了。灵魂具有重要的宗教意义,不同的宗教对人死亡后灵魂去向解释不同:
灵魂非永恒说:
中国民间的传说,往往把人的生死之间,用灵魂作为桥梁,生是灵魂的投胎,死是灵魂脱离了肉体,把灵魂与肉体的关系,看同房子与屋主一样,老房子坏了,搬进新的房子,房子经常在淘旧换新地搬进搬出,住房子的人,却是永恒不变地来来去去。这也就是说,人是灵魂套上了肉体的东西,肉体可以换了又换,灵魂是一成不变的,以为灵魂就是我们生死轮回中的主体。其实,正信的佛教,并不接受这一套灵魂的观念,因为这在缘起缘灭的理论上不能成立,站在“生灭无常”的立足点上,看一切事物都是生灭无常的,物质界是如此,精神界亦复如此。用肉眼看事物,往往会发生“成而不变”的错觉,若用精密的仪器去看任何事物,无不都在刹那变化之中,易经所说的“生生”,其实在生生的背后,也包含着死死,也就是生灭变化。灵魂的不变性,灵魂的永恒性,是不可能的,不要说死后没有固定的灵魂,纵然活着的时候,我们的身心也都是活在刹那不停地变了又变而变变不已之中。
灵魂永恒说:
死后休眠和复活,到未来某个特定时刻可以复活,例如古埃及和其影响的一神教,在复活前形同消失。死后生命,相信死后会再次轮回,进入新生的人或生物体内,例如印度教和(民间信仰化的)佛教。面临上天的审判死后永生(古希腊和其影响的民间信仰)。死后成鬼(古代中国墨家和古罗马等和其影响的民间信仰),除了伟人成圣外,常人死后灵魂会变成鬼,但不代表是邪恶的,而会保佑子孙,或向杀害本人的坏人报复,所以类似低级的神明。灵魂是生物形体的规则和信息,所以是永存但不是永生(柏拉图主义)。原始宗教的灵魂观——灵魂来自一个全能的神灵。在人类的原始宗教中,灵魂的本质就是力量。力量、灵魂和生命是可以彼此互换的观念。这些力量被认为存在于人类和其他生物(包括植物)的生命之中。以澳洲的原住民为例,他们将灵魂分为内部灵魂(Internal soul)和外部灵魂(External soul)。内部灵魂是整个身体(即物质部份);外部灵魂则是可以离开身体之外的部份。外部灵魂会离开身体,并会停留在图腾(即生物的替身)上。
佛教本不说灵、肉二元观、灵魂不灭论等。因为佛教的创始者释迦牟尼对于灵魂与肉体之同异并不予以作答(即无记),亦即否定灵魂与肉体可截然划分为二之想法。而因果报应和轮回关系所联系的是业力。《大庄严论》:“诸婆罗门复作是言:‘若无我者,谁至后世?’时憍尸迦语诸人言:‘汝等善听。从于过去烦恼诸业,得现-在身,及以诸根;从今现-在复造诸业,以是因缘,得未来身及以诸根。我于今者,乐说譬喻以明斯义,譬如谷子,众缘和合,故得生芽,然此种子,实不生芽,种子灭故,芽便增长。子灭故不常,芽生故不断。佛说受身亦复如是。虽复无我,业报不失。’”在佛教传入中国时,由于中国人重视祖先,因而使佛教慢慢变质而发展灵魂观念。由于净土宗佛力救渡信仰的盛行,汉传佛教的丧礼中,一般会诵经超度以引导亡灵早登西方净土,这只是汉传佛教的做法。南传佛教则不承认有独一的个体或灵魂存在,不过鬼是确实存在的。要区别的是鬼并不是灵魂,在南传佛教的教义中,鬼是六道之一,与灵魂是完全不同的意思。许多佛教徒,根据佛教的经论义理及事证,主张一般人所谓的人死后出现的灵魂,所指的是中阴身,这是不同于鬼,由于鬼和人都是佛教六道众生之一,灵魂不归属因业报而已趣向往生的任何一道。如李炳南在佛学概要十四讲表所说。
早期基督教将灵魂分作“灵”(希腊文pneuma)和“魂”(希腊文psyche)两部份:“魂”(即生命力)是血肉的,所有生物都有的;“灵”(智慧或理性等人类的独特表现)则是来自上天的,只有人类才拥有。因此,基督宗教地区会有“人类是万物之灵”之说。《圣经》的原文用词“魂”(即希伯来文nephesh和希腊文psyche)显示,并未将身体和“魂”加以划分,而且描述“魂”是会死亡的。原始基督教认为灵魂不是不灭的,可透过复活,最终会和同样复活了的肉体一起到天堂或地狱。根据《圣经》的描述,已死信徒的身体可能会改变,与得荣耀的耶稣的身体相似,所以灵魂即使会死也不重要。因受古希腊哲学新柏拉图主义的思想影响,中世纪的基督教信仰中,将人划分为两部分-灵魂与身体,在生之时是不分离的。中世纪最广泛的观点认为灵魂是上帝所创造的,上帝为每一个新身体创造一个灵魂。这想法受到改革宗传统和加尔文宗等支持,也为天主教所接受。另一个观点则认为个人的灵魂承自父母。
伊斯兰教灵魂观所根据的是《古兰经》。其观点认为灵魂是真主(阿拉)所创造的,真主为每一个新身体创造一个灵魂,最终会到天堂或地狱,在复活之时,灵魂和身体将会重新复合。灵魂的意义与“呼吸”、“风”相关联。灵魂是在身体受造后才受造的;灵魂是永恒的,可是在古兰经中不提及在死后未复活的灵魂,相信只是和肉体一样需要复活,而不是继续保持感觉和现形的能力。伊斯兰教的灵魂观包含了传统、神学、哲学、神秘主义等四种看法。在伊斯兰世界中尚流行女性无灵魂之说,有无灵魂不影响其永生和得救,女性无灵魂只表现其活着时的能力不及男性。此说其实在古基督教世界也曾经流行过,而且经公开辩论后失败并常被视为异端,相对在伊斯兰世界一直是主流的见解。这是和伊斯兰神学无关而是很多信徒习惯的看法,从未被官方讨论过的。
科学家认为,灵魂是意识的一种特殊经历,产生是因为量子重力效应作用于大脑微管内,这一过程可以称为Orch-OR效应(意识的客观回归)。一些科学家提出量子力学理论,濒死体验发生于量子物质形成的灵魂离开神经系统与自然界发生交互,引起大脑微管量子引力效应,进而灵魂进入宇宙。判断一个理论是否成熟、是否科学有三大标准。它们分别是:能否重现原有理论的结果;能否解释与原有理论矛盾的结果;以及能否作出新的、可供检验的预测。由于无法验证,也无法预言如何验证,”灵魂是存在的“不是科学理论,也不是科学假说,而是个人假说。西方一些国家对灵魂的研究已经积累的丰富的资料,基本肯定灵魂是生理反应。这些研究包括对濒死体验的研究,对灵魂出体的研究,对灵魂转世的研究,对催眠术的研究等等。尤其对濒死体验的研究,有些实验分析已经非常严谨、规范,有些论文已经发表在世界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上,如荷兰心脏病专家隆美尔的论文等。
濒死体验:对出生体验的记忆回顾——卡尔萨根的解释:濒死体验其实是对出生体验的记忆回顾。卡尔萨根书上对濒死体验的解释确能解释一些现象。出生是每人都有的经历,大同小异,解释了濒死体验雷同的普遍性。也解释了穿越黑暗隧道和见到进入光明的现象。还有一个假说:脑缺氧致幻。已知LSD等药物可刺激大脑产生幻觉,临死大脑处于缺氧态,可能引起幻觉。这个假说解释了舒适感,脑氧分压低的初期会有愉悦感,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沉溺于窒息式做爱、每年几千青少年死于撸管时窒息。但也有不能解释的濒死体验部分。解释濒死体验的还有脑补假说,是一种稍专业的假说。大脑有套处理信息的机制区分幻觉和现实。这套机制挑选最符合各种已有信息(稳定)的模型作为”现实”。庄周梦蝶,梦中大脑挑选”蝶”的身份作为现实,因为这个身份符合当时所有条件。而醒来后,同样机制挑选“人”做身份,匹配环境和记忆。濒死,感官信息来源被切断,现实模型不稳定了。为了稳定现实模型,大脑只能用已有信息(记忆)构建现实。而记忆中的事件,有一个特点,都是鸟瞰视角。试着回忆上次在沙滩散步的场景,大部分人头脑出现的是鸟瞰自己的画面。于是濒死体验就是大脑生成的现实模型,这就是脑补假说。濒死体验脑补假说解释了离体感,认为舒适感是濒死压力刺激脑分泌安多分引起的,隧道感是视觉皮层噪音增加的结果,总之一切都可以用生物化学解释。甚至还发现可以刺激大脑特定区域产生灵魂出窍感。这是往大脑里塞了一百个电极,挨个区域测试测出来的结论。科学地进行分析和记录,研究者知道在有些情况下会出现灵魂出窍的现象,例如脑外伤、感官剥夺、濒死体验、分离和致幻药物、脱水、睡觉、以及对大脑进行电刺激等情况,或者通过人为诱导也可能做到。科学家们认为灵魂出窍,其实是由某些神经学机制所触发的幻觉。据科学家表示,观看一段自己身体的脉动与心跳同步的视频将引发离体体验。这个幻觉显示了我们身体存在感的体验取决于内部和外部的双重感知。
我们认为身体的自我意识——那种拥有感以及位于身体内的感觉——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当发生癫痫性痉挛或者在某些人身上会自发的产生离体体验(OBEs),这表明身体自我意识的某些方面也会被扰乱。OBEs曾在实验室环境下发生,当时科学家给被试者灌输有冲突的感官信息,导致他们将自己同感于虚拟的身体或者人体模特。在所有的实验中,研究人员控制外在的,或者称外感受性的感知,例如视觉和触觉。通过开拓内在或者内感受性的信号,例如某人的心跳,是否能够诱发离体体验?瑞士洛桑市瑞士联邦理工学院的简-阿斯佩尔(Jane Aspell)和卢卡斯-海德里希(LukasHeydrich),以及奥拉夫-布兰科(Olaf Blanke)和同事决定查明真相。他们要求17名被试者站着佩戴头盔式显示屏,展示了从背后拍摄的他们自己的实时录像,因此这些志愿者实际上是看着自己的背部位于身体前方2米处。这些参与者还看着软件生成的轮廓包围着一个虚拟的身体,就像一个光晕。
被试者还佩戴着胸部的电极记录他们的心跳。这个信号被用于产生闪现的光晕,这些光晕要不与心跳实时同步,要不略微有点步调不一致。当闪现与信号同步后,感觉就像被试者看着自己的心跳,尽管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然,这不是你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的情况,你一般看不见自己的心跳。”大约凝视了自己的身体长达6分钟后,无论闪现的轮廓是否与自己的心跳同步,志愿者都闭上眼睛并被引导向后1.5米。然后他们被要求向前进走到他们之前站立的位置。在同步测试中,被试者向前走更靠近他们的虚拟身体——这意味着这种体验已经改变了他们的自定位。而在非同步的实验中,自定位的改变并没有非常明显。此外,每次测试后被试者都被要求回答一份调查问卷,答案显示当闪现的轮廓与自己的心跳相同步时,他们更倾向于将自己认同于那个虚拟身体。其中一名妇女回答称她“想要与自己实际的肉体相脱离。”这是研究人员首次创造外感知和内感知信号之间的冲突以诱发这种幻觉。“这显示内感知信号对于自定位和自我认同感非常重要。” 海德里希说道。研究自我感知的哲学家、德国美因茨约翰内斯古滕博格大学的托马斯-梅岑格(Thomas Metzinger)对这项实验印象深刻。“它告诉我们人类的自我意识深深受到了内感作用的约定,这种锚定的方式比之前人们承认的还要更强烈。”这项研究将发表在期刊《心理科学》上。
灵魂,有时指的是意识、精神、心理活动,是大脑生理活动的结果,是物理、化学反应的产物,并不能脱离大脑而存在。人一死,大脑活动终止,意识丧失,所谓的灵魂也跟着消失。这是灵魂不存在的科学依据。类人猿不仅在生理上,而且在心理上,都与人类不存在截然的界限。如果人死后有灵魂,那么就没有理由不认为类人猿死后也有灵魂。那样的话,天堂、地狱不仅要充斥着自古以来死去的人们,还要充斥着自古以来死去的猩猩、大猩猩、黑猩猩,更要充斥着几百万年的人类进化史上各个阶段的猿人。
诺贝尔生理/医学奖得主弗朗西斯·克里克经过一系列的论证,给了人们一个说法:灵魂不存在于宗教,不存在于哲学,也不存在于心理学,它就生存于神经细胞中。他认为,灵魂或是说意识能够与大脑分离而且不能被科学所解释的理论已经是陈旧的神话。他认为回顾人类研究大脑的历史,已经不仅仅是刻画大脑如何接受刺激,而是“掌握人类灵魂的本质”,不管这是比喻还是文学,但这都是克里克想要探索的东西。1962年,因为和其他科学家一起发现DNA双螺旋结构的弗朗西斯·克里克,1976年后,开始将他的研究方向正式转向脑科学和意识。通过他一系列的研究,他坚信,独立于身体之外的灵魂(意识)是不存在的,没有生命就没有了灵魂。克里克的研究是通过对大脑神经细胞(神经元)突触之间信息之间的传递而得出结论的。他在1994年出版的《惊人的假说:对灵魂的科学研究》一书中说:“你的快乐和你的痛苦,你的记忆和你的雄心,你的个人身份和自由愿意的感受,不过是一大群神经细胞及其相关分子的群体行为。”也就是说,人的灵魂(意识)是大脑特定神经细胞的活动。
科学或验证大脑存在“灵魂细胞”——美国加利福尼亚理工大学的计算及神经系教授克里斯托弗·科克从20世纪90年代与克里克开始合作发展大脑意识的研究。2003年,他们将克里克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并在当年2月的《自然》杂志上发表了他们的论文。他们认为,人的灵魂是由大脑的特定细胞产生的,即人的“灵魂细胞”,灵魂或意识就是由这些细胞所产生的。克里克等人的研究发现,人体大脑中某一部分神经元产生并控制了人的灵魂。而这些产生和控制灵魂的神经细胞位于大脑皮层后部到前缘的一小块区域。所以,当人死后,没有神经元的相互活动和产生并传递的神经递质(许多化学物质),意识和灵魂就没有了,那么,独立于身体之外的灵魂当然就不存在。根据克里克的研究,灵魂只能存在于有生命的躯体中。他认为依然有很多人相信灵魂是独立存在的,这就像是4000年前人们认为地球是平面一样。科克所用的方法是磁共振成像(MRI)和电波探测仪以及痕迹调节仪对大脑的意识进行监测。他们的研究对象包括老鼠、猴子、健康人和病人,对这些研究对象的视力和视觉意识进行了监测,同时还研究了人和鼠的条件反射过程。他们一方面寻找正常人的意识神经元的特征,一方面用电波探测仪监测病人和老鼠单一的神经元电波活动。科克和他的研究组发现,在研究中大脑皮层的前扣带回是一个关键区域。如果把小鼠大脑的这个区域去除,小鼠便不能产生痕迹调节,所以科克认为这个区域对意识的产生至为重要。另外,磁共振成像可以让人们看到大脑中的某一部分在人的“感觉”期间产生活动,比如在看到一幅画或一张脸孔的时候,大脑中的某个部分会产生明显的活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神经生物学家南西·坎威斯尔的验证,同样利用磁共振成像证明了克里克和科克的新结论。在大脑中存在着对脸部或特定物品进行辨认的特定区域。这就是说,克里克所坚称的“灵魂神经细胞”(知觉神经元)是可以被发现并在大脑中定位的。
灵魂只是大脑的一种综合功能——多数科学家看法是,意识(灵魂)可能只是大脑的一种综合功能,而不是克里克和科克所认定的是一些少数神经元的活动和化学物质的交换与反应。灵魂(意识)是存在的,但只存在于有生命的活体中,主要是大脑。但他们都认定的一点是:当生命停止后灵魂也消失了,因为神经的活动和新陈代谢如同其他组织器官的活动一样也都停止了。科克和他的研究小组认为可以设计比如意识测量仪一样的仪器来测量意识。汉姆拉夫认为当人进入濒死状态后,微管便失去其原有的量子态,但微管中本身存在的信息却没有失去。只不过,这些意识离开人的身体,回到宇宙中。
对灵魂这个问题,中外思想家都曾从常识、逻辑的角度加以驳斥。比如晋朝阮宣子不相信人死后会变鬼,他的反驳角度很独特:声称见过鬼的人说鬼魂穿着生前的衣服,难道衣服也有鬼吗?东汉王充也曾反驳:如果死后灵魂不灭,死去的人要比活着的人多得多,应该到处都是鬼了。所谓请“笔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现代游戏,而是中国最古老的巫术之一“扶乩”的变种或简化版。“扶乩”最早发端于对传说中紫姑仙的崇拜,而起源时间历史记载说法不一。宋代人洪迈在《夷坚三志》中认为是唐朝武则天时期才逐渐出现,南朝的刘敬叔在《异苑》中却早有这方面的记载。扶乩一般用一横棍和一支笔,两人手指顶着横棍,下面有一沙盘,笔在沙盘里画出纹路后,主乩人就读“天书”,耙子抚平沙盘后可以再读。“笔仙”游戏之所以能蛊惑人心,一切皆因那支能动的笔。两个人都否认自己有主观操作行为,笔怎么就动了呢?其实从物理角度可以解释这种现象:玩“笔仙”不允许以肘或腕作支撑,需保持悬空,笔垂直于纸面任何一点。当悬腕、无支撑、光滑纸面、尖笔这一切矛盾条件具备,两个人都会互相用力,因此,身体作用下的笔做环行运动成为必然。请“笔仙”只是一种游戏,某些时候可能受到某种心理暗示的影响。如果认为它真有多么灵验,则是完全荒诞不经的
人的起源和组成究竟如何?从圣经所启示的有关人的起源来看人性的真理和应用。这是人论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一,圣经开卷书中,清楚地阐明了人类的起源,就是耶和华神用尘土造人(参创2:7)。人来自尘土,而且人体组成的化学元素在土壤中都可以找到。神是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参创1:27)。神的形象不是物质的。因此,人的本质不在乎组成身体的尘土,乃在乎神吹一口生气,就是活的生命之气,进入人体,由此,人被称之为“有灵的活人”(参创2:7)。圣经明显地启示:人由身体和灵魂两个部分组成,成为一个整体的活人。
第二,虽然圣经中没有经文直接说:“人由灵魂和身体两部分组成”,但是新旧约中的诸多经文明显地这样教导。因此,在《亚他拿修信经》的第37条中,就根据圣经的教导总结说:身体和灵魂组成一个人。
为什么要相信大公信经呢?因为这些信条都是合乎圣经的真理,可以用来抵抗各种异端的教导。又例如,虽然圣经没有经文直接说“神是三位一体的”,但是圣经的大量经文启示了这一真理。所以,《亚他拿修信经》详细地定义和总结了“神是三位一体”的教义。正统教义和信经的产生不是盲目的,乃是教会在同各样异端邪教的属灵争战中产生的,阻挡了不合乎圣经的异端或异教思想的大量扩散。我们要根据圣经的经文,参照大公信经的教义,来认识人的起源和组成。这是本文的主要目的。不合圣经真理的教导,违反大公信经的教义,会导致各种谬误和异端。早期的诺斯底主义异端,有关“魂”的教导不合圣经,到今天仍然滋生出各种异端和邪说,例如,有些假教师传讲所谓的内在医治,宣扬“斩断魂结”的心灵医治。这些都不是圣经的教导,不仅欺骗和伤害信徒,而且严重危害教会的健康成长。
经上说:“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世记2:7)ESV的英文翻译:The LORD God formed the man of dust from the ground and breathed into his nostrils the breath of life, and the man became a living creature. (Genesis 2:7, ESV) 神用尘土造人的身体,并将生气吹在他里面,就成为有灵的活人。人的身体来自“物质的”尘土,灵魂来自“非物质的”神的“吹气”。这里,“有灵的活人”原文直译为:“人就成为一个活的魂”(KJV的英文翻译: man became a living soul)。ESV的翻译更直接:那人就成为一个活的被造物。(the man became a living creature)虽然人包括物质的身体和非物质的灵魂(生命的气息)两个部分,但二者不能截然分割,乃是一个整体。因为这里的经文,并没有直接说神用地上的泥土造人的身体(body),乃是说造了这个人(man)。
另一方面,活的魂(living soul)亦可指整个活人,就是生命的个体(individual),就是这个人(man)。例如,经上说:“雅各家来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人。”(创46:27下)这里“七十人”原文就是七十个魂。ESV直接翻译为:七十个人。(seventy persons) 因此,圣经中讲“灵魂的救恩”不是指人的某个部分得救赎,乃是指整个人的救赎。有人将人的得救分割为三部份:身体的得救、魂的得救和灵的得救,显然是不合圣经的。中国俗话说:人活一口气。那一口气没有了,人就没有了。圣经上说,当灵魂离开身体,这个人就死了。从人的创造和起源来看,圣经清楚地教导我们:人是由身体和灵魂两部分组成。传道书上说:“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传12:7)神造人包括两部分:用了尘土造身体,并赐给人有灵魂。在圣经中,灵和魂两个字经常交替和平行使用;汉语中也成为一个词组,是同一个意思。
灵与魂没有本质区别。在圣经中,“魂”(psuche/soul)与“灵”(pneuma/spirit),还包括心思/意念(heart/mind),都指人的非物质层面,没有本质区别。所以,圣经中的灵与魂可以交替使用、平行使用,是同意词。例如,马利亚说:我心尊主为大,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1:46-47,这里“心”原文为“魂”)又如,圣经中描写死亡时,或说人的魂走了(参创35:18;王上17:21;徒15:26),或者说人的灵不在了(参诗31:5;路23:46;徒7:59)。灵或魂离开身体,就是死亡。
第二,圣经中,两处经文有灵和魂同时出现的例子。(参帖前5:23;来4:12)但是,权威圣经学者一致认为:这两处经文都不是要区分灵与魂的不同,乃是要特别强调整个人,是重复加强语气。第一处经文,希伯来书的作者说:神的话像两刃的剑刺入、剖开灵与魂,骨节与骨髓。(参来4:12)意思是说,灵魂本来是一个整体、分不开的,但神的话仍然可以穿透那不可分开和辨明的,且要表达后面经文的意思:连心中分不开的思念和主意,神也能辨明。换句话说,如果灵魂本来就是两部份、是分开的,那也就用不着去刺入和剖开了。第二处经文,当保罗说: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参帖前5:23),这里的“灵魂体”同时出现也是表示整个人的加强语气,并没有要将灵与魂分成两部分的意思。况且,保罗一贯的教导是:人是由身体和灵魂两部分组成的。(参罗8:10;林前5:5;7:34;林后7:1;弗2:3;西2:5)因此,神学家约翰慕理坚定地说:有人以为保罗在帖前5:23的经文,要给我们提供一套人性组成部分的定义,是毫无圣经根据的。
第三,有人认为 “灵”的用法多与神有关;而“魂”的用法多与世界有关,所以灵、魂是不同质的,应该分开。他们的显著例子是林前2:14所说的“属血气的人”与“属灵的人”,经文说:“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纔能看透。”他们认为,这里的“属血气的人”就是“属魂的人”。然而,在林前2:14的原文中,“属血气的人”乃是自然的人(natural man),是没有重生悔改的人。而且,保罗在这里论到“属灵人”时,“灵”并非指人性中的那个灵,乃是指着圣灵说的,即重生的人有圣灵内住,是属于圣灵的。保罗说:“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所以,保罗所说的属血气的人就是没有圣灵内住的非基督徒,而属灵人就是指有圣灵内住的基督徒。正是因为所有重生的基督徒都是属灵人,有圣灵内住,我们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参林前2:13)所以,保罗才总结说:“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却没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2:15)因此,这里的“属灵人”乃是说“属圣灵的人”。这句经文根本就不支持灵与魂应该分开的假说。
约翰慕理说:当“属灵”一词用在事物上时,意味着来源于圣灵或被圣灵所创造;当用在人身上时,意味着被圣灵所内住、引导、和掌管。虽然圣经没有证据支持灵魂分开的假说。不过,我们不必假设魂和灵在文法上总是完全相同、可以互换的。魂和灵指示的同一件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灵”是恰当的用法,另一种情况下,“魂”则更恰当。例如,死亡被说成是放弃灵,却也被说成是搁下魂(生命)。不同的情况用不同的词,却表达同一个意思。这是经文字义的丰富。圣经的依据如下。一则,圣经中,描写死人复活时,既可以说魂返回入身体(参王上17:22),也可以说灵回来了。(参路8:55)灵魂的用法是很广的。二则,圣经说:神是个“灵”(约4:24)。但是,“魂”也可以用来指耶和华神。例如,以赛亚书42:1节:“看哪,我(耶和华)的仆人,我所扶持,所拣选,心里所喜悦的”(耶和华的“心”原文为魂)。还有其它类似经文。(参耶9:9;来10:38;摩6:8)这里特别提醒,有人教导说,将“灵”定义为高尚的、好的,而“魂”是低级的、恶的。所以,要操练治死魂、提升灵。这种教导完全没有圣经根据,而且有亵渎的嫌疑。《亚他拿修信经》是早期大公教会四大信经之一,曾为马丁路德所钟爱。该信经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认定圣经的真理为:人是由灵魂和身体两部分组成的。大量经文证明大公信经的教导是合乎圣经的。一千五百多年来,正统的基督教会都认同这一信条。
首先是解经的问题。如果灵与魂同时出现,就表示二者有本质的不同,那么如何处理其它类似经文呢?其一,圣经上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6:5),心、性、力,再加上体,那就变成四元了。其二,当主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12:30)这里,心、性、意、力,再加上体,这难道是说人由五个部分组成?显然不是!解经不能这样望文生义的,应该考察圣经的原文字义、上下文理和全本圣经的系统教导,并且要遵守解释圣经的总原则。其次,世俗哲学的影响。中国教会有一种传统将“魂”解释为支配人的心思意念和情感等,这是源于古希腊哲学的思想,圣经上并没有这种“魂”的教导。神是个灵,难道神没有思想和情感吗?经上说:耶和华不仅发怒,也施恩、好怜悯、行公义。神是智慧的源头。(参出4:14;赛30:18;诗19:7,111:10)“魂”乃是指人的非物质层面,或整个人的生命,或者活物、位格等。魂在圣经中的用法非常广泛。再次,圣经中有许多灵和魂的不可分的情况,举例如下。
第一例。马利亚说:“我心(原文:魂)尊主为大,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1:46-47)圣经明确教导:马利亚的魂、灵都是尊主为大的,以神为乐的。如果马利亚的魂不尊主为大,马利亚的灵也不会以神为乐的。因为灵和魂是不分的,均是指同一个人的。
第二例。有人以为:动物有魂无灵,人有魂又有灵的。由此教导说:人必须去掉魂,才能减少动物的成分即兽性。这种说法蛮有理性的,但不合圣经的教导。因为人失掉魂,就意味身体死亡、生命的终结。(参创35:18;王上17:21;徒15:26)其实,这种“动物有魂无灵”的圣经依据是:“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传道书3:21)然而,希伯来原文中兽的“魂”与人的“灵”都是同一个字“灵”(spirit)。英文圣经都正确地译为“兽的灵”。这也是和合本的翻译不足之处。
另外,古希腊哲学以为属物质的身体是邪恶的,而人的灵是善的。这种教导也是不合圣经的真理。因为圣经强调自亚当堕落后,人是全然败坏,包括人的身心灵之全然污秽。(参诗53:3;罗1:24,3:12)神救赎人,也是全人救赎,不仅拯救灵魂,也要在末日使身体复活,即拯救身体。经上说:“神救赎我的灵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见光。”(约伯记33:28)保罗所教导的“属灵人”乃是指属圣灵的,而不是指人性中的那个“灵”。(参罗8:9)属灵人就是指有圣灵内住的基督徒。(参罗8:16)所以,属灵人不是操练出来的,而是神在基督里所赐给我们白白的恩典。基督徒靠圣灵的能力得救,也是靠圣灵的能力过成圣的生活。基督徒是世界的光,要效法基督,过荣神益人的生活。
灵与魂分开的错误教导,为某些推动新纪元运动的人所采用。例如,有些搞“内在医治”的“牧师”说,“斩断魂结”是必须的心灵医疗过程。他们将“魂结”定义为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紧密而长久的连系,到死才结束。这种连系包括“魂”的三个领域:思想、情感和意志。造成不好的“魂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性关系,家庭暴力,亲戚朋友不健康的关系,上瘾行为等等。他们认为这些“魂结”是犯罪的原因,所以要斩断魂结,就可以除去罪的捆绑。显然,圣经没有“魂结”和“斩断魂结”的教导。这种教导将人的罪归于环境和人际关系。这是一种世俗心理学或异教巫术的东西。圣经教导我们:人犯罪是因为我们是罪人、有罪性,而非因有坏的“魂结”。“斩断魂结”的操练不但不能帮助人,反而使人陷入更深的罪恶。基督徒要认罪悔改、过成圣的生活,讨神的喜悦。
神用地上的泥土造人,又吹一口生气,将灵魂或生命赐给人,人就成为有理性有情感的活物。这是人的起源,也是灵魂的起源。身体和灵魂乃是一个整体,不可绝然分开。神是按照祂自己的形象造人的。人的堕落,乃是整个人的堕落,是身心灵的堕落。神要拯救人,恢复伊甸园的创造。祂不仅要救人的灵魂,而且在基督再来时,死去信徒的身体也要复活得赎。人由身体和灵魂两个部分组成。灵和魂是同质不可分的,用法上也是可互换的。身体代表人的物质层面,灵魂代表人的非物质层面。这是神的话语启示,也是圣经的真理。基督徒除了熟读圣经以外,学习和明白大公教会的信条和正统的神学教义也是必须的。这样就可以预防和抵制各种异端邪说。因为大公信条和正统的神学教义是来自圣经的真理,是两千年来教会在与异端邪教作斗争的过程中产生的。末后的时代,人们厌烦纯正的道理,喜欢听信假师父的谎言,教会更不应该忽略纯真的教义,要用真道来责备、警戒和劝勉人。(参提后4:2-5)圣经上的话是不可让人随私意解说的,强解经文的人,是自取沉沦。(参彼后1:20;3:16)传道人要坚守圣经的真理,按正意分解神的道,教导纯正的教义。(参提后1:13;多1:9,2:1)愿人都高举基督,学习正统的神学教义,回归圣经的真理。
现在很多的基督徒都认为人是有灵、魂和身体组成的,我也问过一些国外的朋友,甚至天主教的信徒对这个问题也看法相当的一致。下面我就来解释一下这个观点的错误。
据一些圣经学者考证,灵、魂、体三元论的观点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教父的著作中,而另一个说法就是在主后2世纪的异端亚流派就开始把人分为灵、魂、体来用于支持他们的基督论,教会历史中的另一个异端诺斯底派也同样用过这个观点支持他们的基督论。而目前大部分华人教会由于受到弟兄会的传道人倪柝声的影响也都是把这个观点当做真理来教导。但是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灵、魂、体三元论的观点绝对不是正统神学的主流,早在奥古斯丁和阿奎纳斯的时代基本上就把这个观点否定了,直到改教时期的改教家们也几乎没有人认同灵、魂、体三元论的观点。说到灵、魂、体三元论的观点的确是很容易让人在思想上接受,也很符合人理性的观念。很多传道人也会这样的教导: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人分为灵、魂、体三部分,而动物只有魂和体两部分。这样的教导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人与动物区别的问题在本文的最后我将会做一些解释)
不仅从人为的观念中我们很容易接受三元论,在圣经中我们也能很明确的找到那些看似支持三元论的经文:创世纪第二章第七节,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以及贴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二十三节。耶和华 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 2:7)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希 4:12)愿赐平安的 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 5:23)看了这些经文如果单单从字面意思看的确是没什么可讲的,但是我们从解经的总原则,整个古时犹太人文化的观念,和圣经启示上帝的属性来说这样的解经根本站不住脚。下面我从几个方面解释这样解经的错误在哪里。
1.犹太人传统文化中,人的组成部分是一个不可分的整合体。神学家Bavinck说:上帝并不是以科学的方式造人。所以我们在探讨圣经所讲的人论时,就一定要先把自己头脑很容易理解的观念拿除掉。而在犹太人的观念中人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是由泥土所造的身体与上帝所吹进人的灵气组成,但是两个部分是不能分割的。由此犹太人说:人的思想,人的内心,人流的的血液都可以是在表示人。
三元论把灵、魂、体做了分割,例如在倪柝声《属灵人》这本书中提到人的灵大于人的魂,人的魂又大于人的身体。人的身体感受外界的刺激,并且受到魂的支配。人的魂又被分为意志、理智和情感(这是受到古希腊柏拉图哲学的影响,完全没有任何圣经依据),并且受到灵的支配。人的灵有灵心、直觉和交通的三种功用,灵也支配着人的魂和身体。所以就有了属肉体的人,属魂的人和属灵的人。这样三元论把整个人论做了区分就违背了圣经作者的原意,因为每一位的圣经作者都是犹太人啊,他们不可能不受这样传统文化的影响,而圣经从来没有说过这个观念是错的。那么当圣经作者在写这些经文时一定有一个前提,就是人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也就是为什么圣经说到: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雅 2:26)改教家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中这样解释到:圣经虽然在写作手法上有把灵与魂单独分开来用,但是每次被单独使用时,意思就是指灵魂的整体。所以三元论的解释违背了圣经作者的传统文化观念。三元论组成的结构框架是没有圣经依据的。
从我最初听到三元论的解释,我就有一个问题不能解释。如果按照创世纪第二章的经文来支持三元论,人的身体是上帝用泥土所创,然后上帝吹气灵就进入人里面,那么请问魂是怎么来的?这里倪柝声的观点是当灵与体结合的那一瞬间就自然而然的生成了人的魂,他还做了个比喻:电灯泡就好比人的身体,电流好比人的灵,当电灯泡通电后所发的光就可以比作人的魂。这个比喻相当的有头脑,你要知道倪柝声在写《属灵人》这本书的时候才25岁,不管书中的内容是否正确,单单就他引用的知识和所表现出的逻辑思维,可以说他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头脑的传道人之一。但是很有头脑不一定就对呀,唐崇荣牧师做了以下的回答:如果魂是因为身体与灵结合而产生的,那么人的魂就不是上帝直接的创造,而是一个在上帝创造下产生的副产品,这样的解经是相当可怕的。之后倪柝声在翻译创世纪第二章的经文时,他把上帝吹气人就成了有灵的活人翻译成有灵的活魂。这一点我看到许多西方的神学家都认为他翻译并不准确(倪柝声可能是唯一一个被西方的神学家所研究的中国传道人),虽然按照希伯来原文的字义的确可以理解成活魂,但是那个字的原文还有两种意思,就是我们和合本圣经翻译成的活人,与KJV翻译成的活物。所以在三元论灵、魂、体如何产生的框架上来说是没办法解释清楚的。灵、魂、体的说法违背了解经的总原则。
还是那句话,我们如果单单看圣经字面意思把人分为灵、魂、体是很合理的。不过如果有思想的弟兄姐妹在往下更深的思考下去却是越来越不能解释三元论与圣经其他经文把握的总原则不符。圣经的总原则是圣徒得救是我们的灵魂得救:
(一)主耶稣基督是我们灵魂的救主。
(二)记载复活都是指到复活之人的灵魂回到身体中。
(三)主耶稣被杀的时候对天父祷告: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
当三元论把人分为属肉体的人,属魂的人和属灵的人就与总原则冲突,因为属肉体和属魂的人都不得救的,唯独属灵的人才能得救,这样他们就没办法解释这个魂到底怎么办。三元论的解经违背了圣经启示上帝的属性。
刚才我说到三元论把魂分为意志、理智和情感三部分,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魂包括了意志、理智和情感,就是说意志、理智和情感是不属灵的了。但经上说,“神是个灵,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4:24)而圣经明确启示了我们的上帝是有意志,有理智和有情感的上帝,这样又与圣经的启示冲突了。上帝是有意志的。就如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 1:4-5)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什么呢?”(但4:35)上帝按照自己所喜悦的意旨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可见上帝是有意志的,而且是意志的总源头。
上帝是有理性的。太初有道、道与 神同在、道就是 神。(约1:1)在这节经文里,“道”在希腊语圣经中,就是Logos,而Logos是欧洲古代和中世纪常用的哲学概念。一般指世界的可理解的规律﹐有语言或理性(理智)的意义。所以,神是理性的。经上还说: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约14:6)因为、耶和华赐人智慧.知识和聪明都由他口而出.(箴2:6)他来要审判全地.他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他的信实审判万民。(诗96:13)耶和華不輕易發怒, 並有豐盛的慈愛, 赦免罪孽和過犯;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民14:18)从这些我们看到上帝是真理和智慧的本体,是审判全地的主,唯独上帝的判断全然公义。且神创造的是有秩序的宇宙;神的道也是明确有秩序的。所以上帝是理性的,有理智的,而且是理智的源泉,
上帝是有情感的。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约15:9)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 神。(申4:24)你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所以 神,就是你的 神,用喜乐油膏你,胜过膏你的同伴。(诗 45:7) 说谎言的嘴,为耶和华所憎恶;行为诚实的,为他所喜悦。(箴言12∶22)上帝爱属他的人,他也喜爱公义诚实,恨恶罪恶,他是忌邪的,这都说明上帝是有情感的,而且是情感中最真最实的。好了,当我们看到上帝是有意志、理智和情感的,那么谁敢说意志、理智和情感是不属灵的?
圣经明确说到动物有灵。我们今天在很多教会都会听到这样的教导: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是有灵的活人,而动物只有身体与魂。可是这样的教导在圣经中没有任何的经文做为依据。反而在传道书三章二十一节说到动物是有灵的: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不仔细看你会发现中文和合本圣经用的是动物的魂啊,但是我告诉你:英文圣经用的是spirit,希伯来原文这里人的灵与动物的魂(和合本翻译)都是用的同一个字,都是指人的灵,也就是生命。圣经说,所有能动的活物受造都是因为上帝的吹气: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换为新。(诗 104:30)那么我就要问了:如果人的魂是灵与身体结合产生的,动物分为身体与魂中的这个魂是如何而来的?如果你说动物的魂是因为上帝吹气,但是人的魂是上帝创造的副产品,动物的魂却是直接被造的更是说不通。所以圣经从来没有说过动物只有魂,而是说动物的确有灵。圣经给我们的启示是:人有灵魂,动物也有灵魂;但是人被造是有上帝形象与样式的灵魂,而动物没有,这个就是人与动物本质的区别。
从神学历史来看把人分为灵、魂、体是最早从一些基督教异端而产生的学说,从解经学上看三元论也根本没有办法自圆其说,当今几个正统的福音派神学院也都不认可这个观点。所以我赞同归正神学的解经:人分为身体与灵魂两部分!
谈谈什么是良心
1.古典的观点:良心被认为是上帝种在人思想中东西/甚至被描述为上帝在我们里面的声音。R.C. Sproul(史普罗)的解释是,上帝在创造我的时候,将我们的思想的敏感性和良心对上帝永恒律法的与生俱来的责任感联系起来。圣经的例子:使徒保罗说自然法(道德律)已经写在人的心里。远在上帝在西奈山赐律法之前。
2.康德的例子:他虽然否定人有证明超自然上帝的存在的能力,但是,他却赞同从道德角度论证上帝的存在。道德论论证。他的依据就是人普遍有道德意识(Oughtness),他很著名的一句话:有两件事让人的灵魂充满好奇和敬畏:头顶的星空和内在的道德律
3.一直以来,良心都被视为让我们和存在于上帝里面的超越的伦理相连的东西。但是,自从文化革命以来(道德上的),人们对良心有了新的进路(理解)。就是我们所说的相对主义观点的进路。什么是相对主义呢?就是一切的价值和原则都并理解为一群特定群体在历史的特定时刻,他们的意愿和兴趣的表达。仅此而已。最常见的就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真理。
4.问题来了:如果没有绝对真理,我们怎样来解释我们所称为良心的机制?在相对主义架构中,良心被定义为:人主观的一种反映。就是对社会或环境强加给人的,也是对人有利的禁忌的回应。一旦这些禁忌对人不再有利,就会被抛弃。
5.例子:女孩和未婚夫发生性关系。罪疚感。去找牧师,牧师告诉他要胜过罪疚感,就是要找到这种罪疚感的源头,这个罪疚感是怎么产生的。牧师告诉她,你没有作错什么事,你之所以有罪疚感,是因为你是这个被清教徒伦理所主导的社会,其中的一个受害者。她的罪疚感都是这些有关性的禁忌造成的。其实她不需要有罪疚感。因为她所作的只不过是表达她已经成熟了。结果,她仍然感到罪疚。于是来找RC.RC告诉她,没有干犯了上帝的律法,却有罪疚感,这样的事是可能的。但是你的事,确实违背了上帝的律法。你应该为自己有罪疚感高兴,因为痛苦对我们健康是很重要的。罪疚感提醒我们在哪里错了。是好事。真正解决之道是上帝的赦免。而真正的赦免要求真正的悔改。这个姐妹的例子反映了传统和现代,两种对良心的理解的冲突。你怎么看?
6. 圣经的良心观
a. 在旧约圣经中,翻译成英文的良心一词的希伯来字尽管有出现,但是很少。
b. 新约圣经对良心和良心的重要性有相对较多的理解。31次。有两个层面。
c. 中世纪学者认为,良心有控告,和申辩两个层面的功能。
当我们犯罪,良心就会控告我们。“良心是上帝所使用的工具,藉以叫我们知罪,带领我们悔改,并接受从福音而来的赦免的医治。“基督徒是被批判的对象。有的是合理的,有的是不合理的。即使在教会内,也有不同的声音。比如,基督徒能跳舞吗?
7. 即使良心有判断的功能,但,良心并不是人类行为的终极道德权威,因为我们的良心是可改变的。(is capable of change) , 并且,有可能变好,或变坏。(正,负)
8.当我们称善为恶,称恶为善,我们的文化已经出了问题。良心出了问题。良心扭曲了,并且,本质上,是将人当成了生命中的终极权威。当以此来抚慰我们的良心,其实,我们没有真正的平安。
9.良心能以一种扭曲的方式表达敏感。什么意思呢?相对主义和进化论的良心观认为,良心是建立在这个的原则上:良心是对社会所强加禁忌的主观回应。RC说,尽管我不认为这种观点是有说服力的,但是我承认它也有真理的成分在内。我们承认人能有一个高度敏感的良心,但不是因为它被神的道所影响,而是因为人所制定的的法律和法规。例子:很有意思。有些信仰群体,一个人的信仰好不好,要看他是不是跳舞。在这个群体中长大的孩子,将来若跳舞,他会怎样?他的良心会有罪疚感。那你怎样回应?告诉他,跳舞不是罪。他的良心已经被错误的教导了?这是很普遍的回应方式。然而,这种回应方式很可能会造成问题。理由是,当良心应该受到谴责或控告的时候,它能为自己辩护;当它应该辩护的时候,却是控告。
10.记得违背良心的行为就是罪!马丁路德在沃尔姆斯会议上的发言。当时,马丁路德独自站在教会领袖和政府官员前,被要求撤回他的论文时,他陷入了极大的祷告痛苦中。但是,他相信他的论文是合乎上帝的道,所以,他说:“我不会撤回,因为我的良心被主的话捆绑,违背良心的行为既不是正当的,也不是安全的。“这个原则(良心)并不是马丁路德发明的,它是圣经的教导:”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马书14:23)
11.例子:一个人从小被教导,并且相信读哲学就是罪。后来,他去读哲学,他就是在犯罪。为什么?因为读哲学本身是罪吗?不是。而是因为他在作一件他相信是罪的事。如果我们在作一件我们认为是罪的事,即使我们被误导,我们也是犯罪。因为我们违背了我们的良心。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12.另一方面,我们需要记得,有时根据良心行事也可能是犯罪。如果我们的良心被误导,我们要找出这种误导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忽略学习上帝的话吗?上帝愿意向我们启示祂的原则,并且要求每个基督徒都能掌握,从而使我们
的良心得到教导。你可以去做上帝绝对禁止的事,但在末日你绝对不能说:“我不知道你不喜悦这样的行为。因为我的良心没有控告我,我是按照我的良心行事的。“在这件事上,你是按照你的良心,却不是按照神的话行事。神的话已经启示给你,并且已经呼召你殷勤学习神的话,被好好理解。
13.我们要回到第一原则:对于基督徒,良心并不是我们生命的终极权威。我们蒙召是要以基督的心为心,认识良善,并且让我们的思想和心灵被神的真理训练,以便在压力的时刻来临时,我们能够站得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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